福建漳州:市一级派驻机构100% 有自办案件

时间:2018-02-23 15:27    来源:廉田网   作者: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7年来,全市23家派驻机构共自办案件68件,比增195.7%,实现100%有自办案件。”近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在市直机关派驻机构述职述廉会议上通报派驻机构的履职情况。

 自去年3月漳州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市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市纪委加强对派驻机构挂钩联系指导,积极改进监督执纪新模式,研究建立综合监督新机制,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提供坚强后盾,形成派驻监督合力,全市派驻机构纷纷“撸起袖子加油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站好监督“岗哨”,打出反腐“连环拳”。

 各派驻机构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一次走访调研、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完善一批监督制度、组织一次“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结合巡察查处一批违纪案件等“五个一”活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一线监督”。

“监督范围要全面,方式要灵活,‘画面’要精准,执纪要严格,这样才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严对驻在部门实行全方位、全领域、全时段的监督。”漳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如何发挥好“探头”作用时表示。

 如何才能发挥好“探头”作用?一段时间来,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立足监督实际,积极探索“四三二”工作法,集中开展互学、互查、互比、互评等“四个互”活动,探索建立纪检组监管中心、单位网格中心、党支部单元网格等“三级网格化综合监督平台”,开展“两倡议”活动,向党员干部发出《自觉净化“三圈”(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倡议书》和《家庭助廉倡议书》,实现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谈话“两个全覆盖”,建立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党内生活月报告“两项制度”,积极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四三二’工作法,延伸了监督‘探头’,有助于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感染身边人遵守纪律。”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总结道。

 像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这样监督执纪“自主创新”的派驻机构不是个例。

 市委办纪检组擦亮“探头”,从调阅审计结果入手,对台办接待、财务报销和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对车队人员管理、加油审核和管理制度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到位。

 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每季度召集驻在单位领导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每半年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督查,推动驻在部门把“五抓五看”要求落到实处。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对驻在单位20个直属单位2013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对大额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大型活动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市农业局纪检组对云霄、诏安、平和等三个贫困县的扶贫资金项目、“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等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坚决督促整改,严肃追责。

 ……

 与此同时,各派驻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信访举报查找问题,从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从巡察监督对接问题,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实施精准监督。

 鼓励案件自办,检查督促不能放。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分别挂钩联系派驻纪检组,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对重大、复杂的案件或问题线索的处置主动介入,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联合办理等模式,会商破解难题,提升执纪审查质效。

 此外,在加强派驻干部队伍建设上,市纪委通过选调、使用、交流、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派驻干部履职能力;连续举办4期派驻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市、县两级469名派驻干部全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执纪审查的能力。

 据统计,2017年市级派驻机构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6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为121人和32人,分别占77.6%和18.5%,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派驻机构真正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