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推动铜陵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8-02-26 16:06    来源:廉田网   作者:铜陵市纪委监委  

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推动铜陵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中共铜陵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1日)

盛九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铜陵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我市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李猛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了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纪律检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市委常委会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和推动解决在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巡察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汇集了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这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忠实履行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我们坚持破立并举、激浊扬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培育党内政治文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我们坚持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强力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翻开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崭新篇章!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

 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党规执行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撰写认识体会实录,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严明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围绕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梳理排查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2017年,市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19人(次),对15名拟任人选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把握“四种形态”具体考量因素,注重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出台《中共铜陵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了结的向被函询人予以反馈,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2017年,全市按“四种形态”处理900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775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86.1%;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分别为296、63和170人(次),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强化责任追究,持续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

 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两个责任”考核、约谈函询、述廉述责受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督促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铜陵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办法(试行)》,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全市共实施“两个责任”问责12起,问责领导干部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3个单位实施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扎实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共对15个单位、70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严肃问责。

(三)强力正风肃纪,深入纠正“四风”,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作风建设制度“笼子”进一步编紧扎牢。制定实施《铜陵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继续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开通“四风”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强化“四风”群众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139起,处理党员干部2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市纪委分14批对32起42人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健全巡察工作制度机制。修订《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铜陵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28项制度,巡察“1+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对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的同时,对同级纪委(纪检组)开展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巡察内容更加具体、手段更加丰富。推动县(区)全面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大力实施市、县(区)两级联动巡察和县区交叉巡察,巡察监督“全覆盖”“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

 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常规巡察与扶贫领域、粮食系统专项巡察相结合,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市委巡察机构共组织开展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40个,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439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6件;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县(区)巡察机构共巡察党组织56个,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2件。出台《关于建立巡察成果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省委巡视组完成对枞阳县、铜官区的巡视工作,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五)严肃执纪审查,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开通12388网络举报平台,出台《匿名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推进执纪审查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43件(次),立案34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8件;党纪政纪处分3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市纪委配合省纪委对崔玉奇、王毅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了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原局长赵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发友,铜陵经开区原副调研员彭海生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对部分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编印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2起,处理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聚焦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民生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1起,处理1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回避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深化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改革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组织制度创新。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面完成市、县(区)派驻监督全覆盖任务,“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不断增强。深入推进“五务”公开监督机制建设,“五务”监督平台初步建成,“五务”权力运行事项得到依法有序公开。深化市纪委与铜陵有色、铜陵学院、铜陵皖能、铜陵国电等中央、省属驻铜单位纪委执纪审查协作配合机制,反腐败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全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市、县(区)纪委负起专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市、县(区)两级如期全部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监委主任选举、监委组成人员任命、监委成立挂牌等各项工作。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向执纪监督监察一线部门倾斜,改革后,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77.8%和78.1%。全过程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员培训,开展轮岗交流,制定《市监委委务会议事工作规则》和执纪监督监察业务“1+2”制度,多举措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

(七)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和“学讲话、讲看齐,守规则、有品行,重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开展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出台机关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在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中建立临时党组织等一揽子党建制度,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着力构建监督执纪全程监管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认真核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约谈函询18人(次),立案查处1人,兑现正人先正己的庄严承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尚未有效根除;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常年失修,作风散漫、纪律松弛,顶风违纪问题仍未杜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不高、“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准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加强党章和“两准则”“三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监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开展执纪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积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合一的政商关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健全完善廉政档案,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继续坚持约谈、全程纪实、述廉述责受评等制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

(二)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蹄疾步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认真落实《铜陵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1+2”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深度推动人员、机构、职能、业务和感情的全面融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大清理”,实施工作流程再造,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有效机制,努力打造执纪监督监察高效运转“铜陵模式”。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市、县(区)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进一步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变推拖绕”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贯彻中央精神“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行为,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既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者,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最大限度地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坚持常抓不懈、补齐短板,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大力弘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真正让干部有敬畏、群众有信心,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突出政治巡察要求,让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紧盯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合理安排巡察任务,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巡察联动和市、县(区)两级巡察联动机制,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以巡察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提升巡察质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做到深究细查、精准发现。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回头看”,既要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让每轮巡察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

(五)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增强教育实效性。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以及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严肃处理。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执行《中共铜陵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进一步发挥市、县(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深化拓展市纪委与中央、省属驻铜单位执纪审查协作配合工作,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健全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加强从信访件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到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的全流程监管,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大防逃追赃力度,确保腐败分子“零外逃”、赃款赃物“全追回”。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巩固深化“五务”公开监督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区)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地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深入县(区)、乡(镇)检查督查,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把责任和任务压到县(区)、乡(镇)和相关部门。县(区)、乡(镇)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三、深入开展“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和权限进一步扩大,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这些都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今年,市纪委监委将部署开展以“大学习、大练兵、大调研、大融合、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认真开展“大学习”,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大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政治觉悟、政治定力,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来思考、谋划、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系统部署“大练兵”,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和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专项活动,着力增强专业能力,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切实解决“能人”不够多、“老人”不适应、“新人”不懂行、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等问题,努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专业化水平。要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执行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继续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着力增强改革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深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插上制度和科技“双翼”。

(三)扎实开展“大调研”,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靠深入调查研究下功夫解难题,靠贴近实际和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抓落实。要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开展“大调研”,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把“点”上经验提炼为“面”上对策,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有见地、有价值、有含金量的务实举措。要通过“大调研”,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一件一件事情盯住干、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四)深度推动“大融合”,着力加强组织建设。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合署不是合并,而是要在思想观念、方式方法上实现队伍深度“大融合”。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深入开展“大轮岗”,加大内外交流力度,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着力打造“‘三转’升级版”。

(五)全面开展“大检查”,着力加强纪律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内部巡察等方式,全面实施作风纪律“大检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入查摆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要认真履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