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扶贫办多名干部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扶贫办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益曼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贵州省纪委对一起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
去年以来,贵州省纪委坚持把抓好自身建设、管好“自己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力“打虎”“拍蝇”“猎狐”的同时,丝毫不放松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用有力的行动向全社会释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的信心和决心。
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有“铁打的队伍”。省纪委明确要求各级纪委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在苟坝会议旧址创建以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为主题的“党性体检”基地,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坚持高度的政治性、敏感性和原则性。
在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过程中,该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工作要求,对涉改部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深入了解拟转隶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转隶后,及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以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为根本要求,把教育培训融入日常工作。
针对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问题,省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好问责这把“撒手锏”,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鲜明导向。制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规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等,用制度把规矩立起来、把程序严起来。
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贵州省纪委切实发挥干部监督室“纪委的纪委”的职能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2017年,全省共有280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徐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