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加强制度建设  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时间:2018-03-26 16:48    来源:廉田网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惠东县纪委干部何某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去年以来,惠州市纪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截至目前,市纪委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件22件,全部进行了核查,立案2件,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

 市纪委严防“灯下黑”,不定期派人对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县(区)纪委机关和镇(街)纪委进行察访,累计发现问题216个。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向被调查人、家属、所在单位发放沟通联系卡、廉洁监督卡、文明办案卡,主动接受案发单位、涉案人员及家属监督。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勤廉“界线”,明确不能触碰的“底线”,让纪检监察干部做有参照、行有约束。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苗头,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手段处置。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件,该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意见》,明确问题线索处置逢件必报、一件一报,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博罗县纪委干部叶某,在担任派驻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期间,对县公安局违规处置违法民警辞职问题知情不报、不提反对意见,且未及时对已受到刑事处罚的民警作出纪律处分,负有工作失职、监督不力的责任,市纪委对其严肃问责。

 市纪委在核实、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防止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对查明属于诬告、错告的,及时说明情况,消除不良影响。

 2017年惠州市纪委共为7名纪检监察干部和1个纪检监察机构澄清了事实,并对因诬告、错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严肃追究。(陈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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