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派驻机构廉情分析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8-04-20 15:45    来源:廉田网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4年以来,全市水利系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42起,其中涉及基层水利站30起。”“少数水利站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存在账目不清、票据管理不力、资金随意挪用等问题。”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泰州市水利系统专项廉情分析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基层水利站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案例特征,提出对策建议。

 2017年11月,泰州市纪委在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不久,就印发了《泰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廉情分析对接会暂行办法》,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商请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召开廉情分析会。

“我们通过分析水利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基层水利站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违纪违法人数占水利系统涉案人数的75%。经与市水利局多次对接,决定召开专项廉情分析会。”市纪委监委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朱马鸿介绍说。

“出台廉情分析会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廉情搜集、研判、反馈、整改的程序化、规范化运作模式,深入排查被监督单位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泰州市纪委监委第二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曹洪春说。

 据悉,廉情分析会分为综合廉情和专项廉情两种形式。综合廉情分析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被监督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双向通报,分析研究一个季度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廉政风险,协商确定下一个季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以及有关对策措施。

 专项廉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分析研究被监督单位重点领域或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定下一步重点工作及对策措施。

“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第一职责,召开廉情分析会只是形式,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是目的。”朱马鸿介绍,下一步,将向市水利局党组发出专项监督意见书,并对监督意见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统计,自办法印发以来,泰州市纪委监委承担派驻监督职责的20个纪检监察组先后召开廉情分析会55次,其中专项廉情分析会13次,发出监督意见书56份,提出监督意见208条,已整改到位147条。(常松 吴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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