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三个在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8-05-31 10:20    来源:廉田网   作者:铜陵市民政局  

 近日,铜陵市民政局党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从制度层面不断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责主业意识,明确提出把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挺在前、把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担在前、把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摆在前的“三个在前”要求,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提升。

 把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挺在前。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做到局党委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确保党委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等6个方面列出32条具体规定,要求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1次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组织1次作风建设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等,全面强化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

 把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担在前。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责任清单》从带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带头廉洁从政、带头从严带队伍、带头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列出11条具体规定,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召开1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参加1次警示教育活动、主持1次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率先担当,作出表率。

 把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摆在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责任清单》将班子成员分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两个方面,共性责任主要包括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纪委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方面具体规定9条,个性责任主要结合分管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切实让班子成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何广学、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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