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积极主动,迅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精神和市纪委监委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确保执纪者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出成效,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用好,不断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依纪审查、依法调查、纪法衔接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
原原本本系统学。该室通过报纸、在网站下载《条例》全文等方式,组织人员对《条例》原文进行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精神实质,突出《条例》的时代性、政治性、针对性特色,逐条逐句学习,学深悟透新《条例》的丰富内涵,真正使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旧对照比较学。通过新旧条例对比图,认真学习比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不同之处,组织大家进行学习讨论,弄明白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针对修改后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及合并的2条具体规定,对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审查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新增内容,重点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和把握,掌握其精髓和要义。
联系实际深入学。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作为纪检监察一线部门,该室紧密联系岗位职责,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围绕实现纪法衔接,结合初核线索、典型案例,开展深入讨论,以案为鉴、对照警醒,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的意识,力求将党纪与国法衔接更加紧密,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