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于对市住建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委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住房城建事业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是一次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必须自觉正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业务科室和委属单位抓整改落实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印发到机关科室、委属单位,明确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等。委主要负责人主动跟进重点环节,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理清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意见后,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并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清单和台账。领导班子集体多次研究、讨论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3大类18个问题,我委坚持标本兼治、见人见事,有序推进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落实;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力争尽快见到实效;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努力,确保全面落实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自身素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出台《市住建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专题培训,解读相关条款,切实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是加大深入基层调研力度。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8个1”工作制度:即每位班子成员每月调研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为分管单位办一件实事、每年到基层上一次党课、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责任书、参加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参加一次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指导基层党组织创建一项叫得响、过得硬的党建品牌。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整改情况
一是抓工作统筹。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市住建委2018年工作要点》,统筹谋划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出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每个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提出贯彻的具体要求,确保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措施有效实施;对当前正在实施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二是抓工作推进。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责任机制,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市住建委月度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推进计划、意见建议等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要求委属基层单位按照委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特别是针对棚改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实行两个“挂图作战”,明确各个阶段的形象进度和目标要求。三是抓工作督办。采取每月一督查并通报、每半年一总结的形式,督查督办各项工作的进度和效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关于“职责定位不清”整改情况
一是厘清职责职能。结合全市城管体制改革,将市住建委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职能划转移交市行政执法局;推进城市园林管理体制改革,借鉴芜湖市等外地经验理顺机制,目前方案已报市政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我委和委属各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厘清职责,全面明确各个单位、业务科室职责,不留责任死角,压缩“推拖绕躲”空间,紧缩责任链条。三是加强效能建设。全委上下层层签订作风效能责任书,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住建干部队伍。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18年市住房城建委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分专题系统深入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分两期对全委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轮训,有序推进干部意识形态培训工作。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出台《市住建委2018年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今年以来,全委系统在市级以上简报发表稿件86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82篇,委系统网站简报发表稿件118篇,达到了每日有声音、有文字、有图像的宣传效果 。三是打造机关文化。通过先锋在线APP等方式,树立正确导向,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房廉”、“水廉”文化,打造“园廉”文化新亮点。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情况
2016、2017年全委8个包保村287户、1029人如期脱贫。脱贫攻坚工作连续两年名列全市年度考核第一方阵。2018年,切实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按照“住建系统党员不当脱贫攻坚旁观者”的要求,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注入新力量。充分发挥联合党委作用,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通过软、硬件并举,夯实党建促脱贫的基础,其中,麒凤村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道路建设、水圩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投入5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发挥行业优势,为麒凤村安装路灯176杆。今年以来,从省小城镇建设资金中拨付60万元用于水圩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其中,水圩村蔬菜大棚项目已完成招标,选择了经验丰富、信誉优良的种植大户经营大棚;杨圩湖特种水产养殖及垂钓观光旅游项目,已完成辅助道路、鱼塘扩挖工程前期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工,力争9月份投入使用;配合村两委共同帮助贫困户拓宽增收渠道,通过上门宣传政策、面对面指导服务、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方式,积极为务工、务农提供必要支持,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4月4日组织开展了贫困户春季电商技能培训,6月13日组织开展了种植业技能培训。同时,认真做好扶贫台账完善工作,组织包户干部定期走访贫困户,按时由本人填写走访记录表,确保内容详细、真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主责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紧扣《2018年市住建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出台《市住建委“五规范三满意”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评分细则》、《关于在全委基层党组织推行民主评议党员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以星级创评、民主评议党员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及时评定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2018年全委26个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创星级。二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印发《2018年度市住建委培训计划》,全年拟举办25期培训,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把专题学习讨论、集中教育培训、领导示范带动、开展现场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定《市住建委2018年共青团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争创“五四青年奖章”、“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充分发挥好联系服务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引领、方向引领、情感引领,形成党带群团、一体共建、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整改情况
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为抓手,促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并将述职点评和整改情况作为基层单位年度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基层党组织制定全年“三会一课”、“党日”活动计划,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三是打造党建品牌工作。建立水电气社区共产党员志愿服务站,努力打造一体化为民便民服务平台。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针对指出的问题,督促委各直属党组织按照要求完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
8.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采取公务员公开招聘、选调(调入)等多种途径,逐步改善机关公务员年龄梯次结构。巡察以来,引进“985”高层次人才4人、招录公务员2人(正在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把握党委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规范纪实党委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针对指出的部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文书档案手续不够完善、资料不够完整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及时轮岗,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交流轮岗8名干部。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要求委管副科以上干部填写《铜陵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建立廉政档案146份,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请销假和因私出国(境)等相关规定执行。
9.关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市住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二是不定期在全委系统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邀请效能办来委开展专项督查,努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执行力和工作落实力。对一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把玩手机进行了效能问责。三是制定《铜陵市住房城建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公效率,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经会议研究,按照会议纪要规范执行大额资金支付;加强对各审批、经办环节的管理,实行追责制。二是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扎实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支付采购计划和我委对委属单位的要求,做好各项资产审批的痕迹管理;坚持采购上报制度,二级单位采购需上报住建委,日常采购需经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重大采购需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11.“公车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印发《铜陵市住房城建委机关公务活动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公务用车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定,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委机关公务活动用车一律不准调用下属单位车辆,一律按程序从用车平台统一调用,委属单位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报备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公车使用情况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调查了解核实取证,同时积极与市纪委审理室沟通、请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下发相关文件监管招标投标工作全过程。制定出台《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额工程、材料采购、服务项目交易规定》《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执行。
13.“城维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对已完工的工程资料进行了完善并送审,待审计结束后,立即清算结账。二是严格城维费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会议研究 。三是严格城维费等专项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执行相关科室申报→项目办审核→主任办公会研究→业务科室办理→分管业务领导审核→财务科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的流程。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完善《市住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委会的重要议程,并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全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压实压严责任。委党委书记同21个直属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书》,深化“1181”工作法,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日常业务加强检查、主动研究、督促推动、务求实效。2017年年底结合年度党建考核、2018年3月结合标准化建设对委属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扎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15.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内审在党风廉政中的监督作用,完善委系统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机制,以单位内部制度运行、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为重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审计。跟踪抓好“六项清理”整改落实工作,构建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遗漏。二是落实监督执纪各个环节。抓住关键环节,按照全面参与、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评价等工作方法,确保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有效;转变监督方式,积极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形成纪检监察干部会监督、敢监督、愿监督的局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对住建系统履职风险和易发腐败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修正并动态调整。
16.关于“执行‘六项纪律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班子合力。二是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六项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和生活中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以上率下,做好榜样。
1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月度自检、季度抽检、半年互检、年度体检“四检”工作制度。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印发《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适时就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三是规范经费使用。加强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公开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年初财务预算执行,每年年终检查委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专题核算。同时,责令委属个别单位对公务用车车费超预算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涉及超标准接待等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
18.“部分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
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六个专项整治”,利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退的退,能改的改,应罚的罚。已查处委属个别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给予相关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经过整改,有效巩固了现有规范津补贴等工作成果。
三、整改成效情况
(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委党委统揽全局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突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委党委的领导权威和核心作用持续增强。
(二)有效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把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真正转化为指导和推动住房城建工作的生动实践。全委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大战略”,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环境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老城区“城市病”治理行动、新城区建设行动、公用事业管理质量提升行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行动 “六大行动”,推动全市住房城建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委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
(四)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定期召开委系统党建工作例会,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体系,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得到提高;通过规范“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会议,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意识不断增强。把落实整改与委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住建干部队伍迸发新的活力。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明确了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鲜明导向,全委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和作风效能意识得到持续优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充分彰显了全委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新形象、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2837517;通信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市住建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44000;电子邮箱:zzrsk283751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