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紧紧围绕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坚决将监督责任落实落细。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深入研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三转”工作,紧紧围绕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任务,科学调配执纪监督力量,将人员力量向纪检监察主业集中,坚持业务主导、以老带新、合理搭配的方式,把熟悉纪律审查、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审查调查部门,把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目前,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和3个纪检监察室等8个职能部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人员占到机关编制总数80%以上。
创新建设派驻机构。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将派驻机构建设落实落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撤销原有的3个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3个派出区直管社区纪工委,设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区51个党和国家机关,设立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片监督全区23个直管社区,设立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门监督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用派驻全覆盖保证对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统筹发挥整体合力。制定《派驻机构工作细则》《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六项工作职责、八项监督权限”,厘清了派驻机构与区纪委监委、驻在社区、区直机关工委的“三种关系”,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权,切实将监督审查调查的触角深入到最基层。制定《铜官区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实施办法》,将全区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纪工委)划分为3个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通过 “统筹指导、分级查办、就近协作、联查联审”等“四个原则”,探索实行跨交叉办案、联查联审,将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有效破解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单打独斗”的难题。2018年8月开展协作查办问题线索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