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中共铜陵市纪委、铜陵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两项制度,在围绕中心、找准基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上用力,强化精准监督。
围绕中心,严肃党纪党规。两项制度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法组织活动,是否存在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政治纪律作为监督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找准基点,聚焦主责主业。两项制度强化了“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基本职责要求,对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对象、范围、内容、权限、方法手段等细化具体化,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与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界限关系,确保执纪监督不越位、不散光。
健全制度,规范权限程序。两项制度规定纪检监察组可以列席驻在部门班子会议、调阅相关材料、提出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约谈驻在部门干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书面建议和问责建议等权限;同时通过建立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干部动态监管机制、信访举报机制、沟通协商机制、不定期检查或专项监督工作机制、调研驻点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明确执纪监督的途径、标准和程序,确保执纪监督的标准规范、程序合纪。
突出重点,强化执纪监督。两项制度将遵守六大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履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监督的重点,并进一步细化量化为九大方面40项具体任务清单,确保执纪监督精准到位。
在两项制度制定过程中,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征求驻在部门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吸收采纳,修改完善。下一步,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以两项制度为指导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在行动中落实好制度,不断探索新的更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