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白柳镇党委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5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镇党委每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为推动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白柳镇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柳发〔2018〕23号),对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多次在党委会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布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真正使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规范到哪里。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使压力传导不断线,责任传递不短路。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跟踪督办,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的具体做法
(一)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关于“党内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 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留痕较少。”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各项制度,建立督学督查机制,以每月“党员活动日”“电教远教”为平台,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二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向纵深发展,巩固“讲重作”学习教育成果,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开展“讲严立”警示教育活动向基层党组织延伸。
2.关于“对干部队伍从严管理不够,违纪案件多发。”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把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自觉担当抓党建、管党治党的责任。二是强化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学习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汲取“陈、杨、周”案深刻警示,组织全镇镇、村干部观看《镜鉴》、《警钟》专题教育警示片,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风清气正。三是结合本镇原小岭村书记徐先旺醉驾、龙井村党员祖先祥“村霸”、汪兴贵、夏付权赌博等案例,编制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3.关于“党的十九大之后,没有及时组织专题党委会议学习新一届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扶贫学习会,学习《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二是结合本镇实际,研究部署全镇扶贫工作新规划。
4.关于“部分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推”“不想为、不敢为”的现象,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扶贫工作整体水平和效率。”整改情况
一是5月中旬,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扶贫干部,一经核实,严肃处理。5月28日对龙城村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处分,并分别扣发两个月的绩效工资处罚;对小岭村相关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小岭、龙城村党委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6月22日对小岭村相关扶贫干部实施提醒谈话。
5.关于“镇党委对基层扶贫工作深入调研不够,扶贫工作创新性、实效性不足,满足于完成任务,精准扶贫尚有差距。”整改情况
一是依据《白柳镇2017-2030年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了白柳镇扶贫整体规划。二是班子成员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班子成员每月进村入户不少于6-8次。
6.关于“在贫困户的帮扶上过于注重给钱给物和政策兜底,对于脱贫后如何有效巩固、防止返贫没有具体有效措施。扶贫工作实效性、可持续性差。”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帮扶责任人责任意识,修订督查评估内容,把扶贫措施和成效及内生动力的发展作为重点加以考核和督促。二是产业扶贫方面,第一季度特色种养业补助324户43.44万元。三是教育方面,2018年度春季雨露计划共计补助107名中高职学生16.05万元。四是健康扶贫方面,2018年以来共计有3837人次报销医疗费用270.46万元,2016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免费纳入了新农合。五是光伏扶贫方面,我镇共有426户贫困户享受收益,每户年收入约2800元,3个贫困村各有一个100KW光伏电站,年收益约8万元。
7.关于“存在贫困户基础数据错漏、更新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两次信息大排查活动。修正错误信息1100条。二是制定了定期更新制度,平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站取得联系,及时上报存在问题,当场进行修改,对修改不了的及时上报县扶贫办进行处理。
8.关于“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次信息大排查,对所有在册贫困户进行了“重补促”集中回头看,核查边缘户3户,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2户履行清退程序,对1户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及时组织开展座谈评议程序,申报信息比对。
9.关于“存在教育扶贫造假嫌疑。”整改情况
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问题线索,对教育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对错漏项进行了全面更正;对古楼村包片村干实施了诫勉谈话。
(二)扶贫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0.关于“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贫困户精准识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等扶贫政策把关不严,扶贫专项督查重奖轻罚。”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了扶贫工作督查巡查计划,把政策落实及扶贫实效作为督查重点。加大了对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
11.关于“虽然镇党委、纪委制定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办法,但监督力量薄弱,工作机制不全,督查检查不深入、不具体,只停留在面上,没有按照办法严格执行。”整改情况
重新制定了扶贫领域监督计划;完善月督查工作制度,实行督查全覆盖。监督力量有所加强,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对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了问责程序,两个村、三名村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扣发绩效工资。
12.关于“在违纪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理偏轻、不及时。党委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调查的案件,至巡察日时仍没有处理结果。”整改情况
2017年7月27日调查案件已由县纪委调查处理,现任命了新的兽医站站长。自去年巡察以来,通过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违纪处分力度明显加大。开除党籍2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扣发绩效工资2人。因扶贫工作推进不力,2个村党委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13.关于“镇党委扶贫领域监督方案制定的多,执行落实的少,问责力度欠缺,存在有问题、有依据但没有处理的情况。”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督查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了问责力度。五月份处理村干部3名,七月份问责村干部4名。
(三)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方面问题
14.关于“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主要责任人虽然对扶贫工作有安排部署,但进村入户督促落实不够。镇村扶贫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台帐资料缺、错、漏,项目推进不及时。”整改情况
5月22日始开展“重精准、促攻坚、补短板”大排查,共排查1230个问题,整改1230条,整改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4条。6月15日召开“白柳镇脱贫攻坚‘夏季攻势’推进会”,再次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整改。针对基础资料填写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现场及时核实整改到位,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扶贫资金打卡不及时不到位(光伏收益、2017年第四季度特色种养业奖补资金),县财政局已于6月份将这部分资金划拨到镇,镇于6月24日之前已经造册打卡到位;家庭签约医生签约不及时,镇与镇卫生院到相关村卫生室督促完成签约,已全面完成签约。
15.关于“镇相关扶贫部门因分属不同领导分管,各自为阵,在整合力量、统筹推进上不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整改情况
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扶贫项目及时发挥作用。镇党委统筹协调,调整充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配备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专职从事扶贫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全镇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全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16.关于“扶贫产业主要是传统种养业,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雷同,发展后劲不足,经济效益不高。”整改情况
一是8个村均成立了特色种养业合作社,3个贫困村积极谋划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基地。二是鼓励贫困户发展自主经营项目,目前,2018年第一批贫困户自主经营项目生产补助的50%已打卡发放到位,第二批正在申报中。三是2个预出列贫困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将财政投入所产生的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户,9月底前完成收益分红。四是7月份开展了2018年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扶贫技术培训,邀请了县种植业局和畜牧兽医局专家授课。
17.关于“扶志宣传不到位,少数贫困户主动脱贫意愿不强,个别贫困户互相攀比,非贫困户羡慕贫困户,要求纳入贫困户的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情况
一是和县黄梅戏团进行合作,5月17日至20日,利用“送戏下乡”形式对8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组织贫困户参加帮扶单位、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印发扶贫相关政策和明白纸。三是对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对象,及时安排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走访,确实了解家庭实际情况,收集好第一手资料。
18.关于“结合贫困户认知特点进行宣传引导不够,致使部分贫困户满意率、政策知晓率不高,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得不深、不透。”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群众开展扶贫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龙井村开展脱贫户现身说教活动;三是镇村干部入户上门讲解和发放政策明白纸,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
19.关于“古楼茶场项目实施规模与文件要求不符。”整改情况
对古楼茶场项目进行了核实:(1)2015年,县水利局在古楼村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由县水利局公开招标实施,古楼村只负责征地协调。经县水利局测量,实际征地418亩。(2)县工商联牵头开展千业帮千村活动,由安徽省振超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上述征地种植油茶。(3)因该公司要求承包面积在500亩以上,古楼村委会将扶贫资金8万元结合县财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4万元(计12万元)补充征地90亩(其中山场75亩,田地15亩),参与该项目收益。
(四)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方面问题
20.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存在“围标”嫌疑;涉嫌招标造假;同一工程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及合同签定三方不一致;个人借用资质;中标单位绝大多数为自然人;没有预留质保金;签定合同时间超过约定时间。”整改情况
核查了桂元村蔬菜大棚项目两次流标原因;组织各业主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对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和合同签订方进行了复核;交易站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制定了新的招投标规范程序。对桂元村、龙井村、古楼村、龙城村、旸岭村、小岭村相关人员实施了诫勉谈话;免去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职务。
21.关于“龙井蔬菜大棚项目没按规定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整改情况
对该工程的后期质量进行了复核,对相关人员实施诫勉谈话。
22.关于“桂元蔬菜大棚项目、古楼茶场项目、龙井蔬菜大棚项目均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实施。”整改情况
桂元蔬菜大棚项目、古楼茶场项目、龙井蔬菜大棚项目已经完工并招标投入生产。就古楼村茶场项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扶贫领域“四风”等方面问题
23.关于“危房改造不按政策补助。”整改情况
对龙城村某户危房改造进行了核实,根据该户实际情况,村两委研究决定安排该户2016年实施危房重建,重建资金1万元。该户实际申报为新建,因资金不足,保留了老房子的部分石头墙体,其他部分均为新建。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户,全部用于房屋新建。
24.关于“危房改造中非贫困户按贫困户标准补助。”整改情况
已进行核实。同村有3人同名,危房改造户花名册上身份证号码存在互串,享受危房改造的确实为低保户。因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对包片村干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书面检查。
25.关于“危房改造项目中,部分房屋改造的前、中、后现场留影资料不全。”整改情况
安排建设办人员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仔细核对,补缺补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镇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为推动新白柳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2-2781002;邮政地址:枞阳县白柳镇党委;邮编:246719;电子邮箱:2153413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