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对我镇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5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切 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下发《钱桥镇党委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镇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扶贫工作整体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通过专项整改,制定整改措施41条,建立健全制度6项,追责问责个人6人次,集体1次,挽回经济损失22270元,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生效。
(一)党委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关于“党政一把手忙于日常事务,对脱贫攻坚的全局性、长效性、艰巨性深入思考、统筹谋划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统筹谋划全年脱贫规划,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学会十指弹钢琴,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抓主抓重,将扶贫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统揽全局能力,从根本上认识脱贫攻坚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关于“扶贫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查不够,分管负责人对扶贫工作的安排落实不够精细”整改情况
一是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基层检查督查,每月到村、到组、到户一线指导、督查时间不少于10天。二是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对扶贫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直至问责。三是分管负责人对扶贫工作政策解读到位,工作部署安排精细化,落实到户,精准到人。
3.关于“扶贫相关职能部门分属不同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共享,全力攻坚工作机制落实难,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镇脱贫攻坚的统一领导,形成合力。二是制定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做到全镇信息共享,步调一致,合力攻坚。
4.关于“扶贫队伍从严管理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少数扶贫干部由于缺乏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和相关措施的制约,加之扶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检查考核频繁,工作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厌战情绪”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列出各部门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位扶贫干部肩上。二是纠正存在的厌战情绪,对认识不清、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问责。
5.关于“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管理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月座谈会制度,扶贫工作队长“月度之星”评选工作没有认真对照标准,随意性大,扶贫工作队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扶贫工作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月座谈会制度。二是对扶贫工作队长“月度之星”评选已按规定以扶贫办牵头为主进行评选,严格对照标准,好中选优,坚决克服轮流坐庄思想,充分调动那些真正为民干实事的扶贫工作队长的积极性,使他们有真正的使命感和获得感。
6.关于“村级党员干部对扶贫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少数村干部能力有限,工作被动应付。有些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差”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把贫困群众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寻找致富路子,满腔热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二是通过村级干部千分考核制度,对个别工作能力有限、工作被动应付的和年龄偏大的、已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村干部,结合村级换届,进行调整。三是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平均年龄下降了7.57岁,新进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提高了17.77%,有5个村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现了“一肩挑”,村级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有了显著改善,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7.关于“镇党委对村级班子的后备力量培养不足,村级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基层组织整体战斗力跟不上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扶贫政策在一线得不到有效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整体推进”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村级换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前谋划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充实村级后备干部,确保基层整体战斗力跟上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强力推进扶贫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组织开展村级后备干部的招考,22人进入面试,拟录用11名,换届后,充实到村级后备干部。结合村级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调整村级组织人员结构。
8.关于“贫困户基础档案资料不完整,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不全”整改情况
针对贫困户基础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对照上级有关标准,逐户排查贫困户的档案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规范完整、专柜保存、专人负责。目前镇建设办已对2016、2017年危房改造户的档案进行逐户排查,共计219户(2016年为54户、2017年为165户)。经排查,有五户存在基础档案资料不完整情况,已完成整改。
9.关于“个别扶贫专干工作不细心,存在补贴资金打错人的情况”整改情况
全面核对贫困户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及“一卡通”存折账号,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重点核对同名人员,确保不重不漏不错。目前已核对结束。对发现的马塘村某户2017年第三季度光伏补贴资金错打问题,已经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扶贫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0.关于“镇纪委和职能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纪检干部专职少兼职多、力量不足,业务不熟,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扶贫领域监督不到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已按上级要求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3人。二是严格实行“三转”,聚焦主职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加强学习,参加县纪委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自学,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工作中的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检查督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五是积极参加镇党委开展的扶贫工作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扶贫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1.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工程款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在督查中都没有发现和纠正”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村级换届财务审计,对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大额现金转账支付的规定。二是修定完善了有关制度,完善报账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大额现金转账支付的规定。下发 “关于村级三资报账有关补充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村支取备用金不得超过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工作餐及小额村级杂项开支。对公单位支出、工程款项一律使用转账支付,小工及人员工资等一律打卡支付。目前,已全部用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
12.关于“个别职能部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如石马村原党总支委员吴义兰违规保管低保户‘一卡通’存折,扣留农户低保补助资金案在查处前,当事人向镇民政办反映过该问题,但民政办既没有进行核查,也没有向纪委反映,没有履行部门监督责任”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力度,利用《警示教育读本》,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二是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扶贫工作失职、监管缺位,给扶贫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形成违纪必究,有责必问的强大威慑。三是对民政办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进行了谈话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3.关于“镇党委虽制定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但并未严格执行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偏软”整改情况
一是着眼发现问题、落实责任,积极构建扶贫领域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担责需履责、失责必问责,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四是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问责,坚决处理到位。如针对县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相关村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4.关于“扶贫工作考核奖惩方案重奖轻罚,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没有按奖惩方案进行处罚,镇党委只进行了简单约谈,并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整改情况
加大扶贫工作考核力度,赏罚分明。严格按照扶贫工作考核奖惩方案执行到位,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问责,对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已追责问责4人,对1个村级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15.关于“扶贫工作考核奖惩方案重奖轻罚,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没有按奖惩方案进行处罚,对拒不接受提醒谈话的,镇党委、纪委既没有开展进一步调查,也没有进行相关处理,最终不了了之”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奖惩方案,对扶贫工作不落实的人进行处罚。二是对不接受提醒谈话的,进一步调查了解,核清事实,分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方面问题
16.关于“镇党委在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回头看”、2016年“精准核查”等活动中政策把关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扶贫政策,按照“两该两不该”要求,在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回头看”、2016“精准核查”等活动中严格把关,做到有错必纠。二是全镇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对所有贫困户再次回头看,补缺补差。对排查出的马塘村李庄组某户不符合继续享受贫困户待遇问题,已执行清退程序。脱贫攻坚排查夏季攻势期间,我镇已完成当时所有1567户贫困户的排查工作,梳理问题1758条,已完成整改1740条。全体镇村干部对“七个方面整改内容”的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业务熟悉度进一步提高,帮扶效果进一步加强。
17.关于“镇党委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严,未严格执行相关审核程序。非贫困户子女冒充贫困户子女享受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非贫困户冒充贫困户其子女享受建卡立档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存在做假享受政策资助嫌疑”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扶贫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相关审核程序。二是加强同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将巡察中发现的“非贫困户子女冒充贫困户子女享受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非贫困户冒充贫困户其子女享受建卡立档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存在做假享受政策资助嫌疑”问题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建议县教育主管部门追回违规发放的资助,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目前已将发现的大塘村的两户子女存在错领贫困户子女教育补助款问题,向钱桥镇中心学校反馈,中心学校已向县教体局汇报,县教体局已要求义津中心学校追回减免款。
18.关于“在精准扶贫宣传上不够深入,少数贫困户对扶贫工作产生错误的理解,过度依赖帮扶政策,‘等、靠、要’思想严重”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镇帮扶干部和扶贫工作队深入村组和贫困户家中,面对面宣传扶贫政策6006人次,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扶贫政策,提高了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扶贫先扶志,通过典型引路,加大帮扶力度,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自主脱贫的信心。2017年,宣庄村的贫困户吴兆信老人手写的《致广大贫困户朋友的一封信》中写道“惠民政策年年新,一勤天下无难事”,给广大贫困户很大鼓舞,提升了自主脱贫的信心,受到各级领导和媒体的高度肯定和好评。
19.关于“扶贫产业层次低,绝大多数产业扶贫项目仅限于种菜、养鸡、养猪等传统种养业,产业扶贫效果不尽人意”整改情况
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实施“一村一品”、“一户一产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2018年在产业扶贫项目上,除传统产业外,出现了稻虾混养、茶树、盆景花卉种植等有较高附加值的项目。如高丰村和宣庄村共有3户稻虾混养,新埠村有2户种植茶树,钱桥村和马塘村各有1户种植葛根,马塘村有1户种植盆景花卉,洪湾村和马塘村各有1户种植西瓜。
20.关于“帮扶措施缺少针对性,不能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家庭特点开展帮扶,脱贫户虽然暂时得到帮扶,现状得到改善,但是治标不治本,容易返贫”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选准脱贫路子,确保实现贫困户的稳定脱贫。对全镇现享受政策的1553户贫困户制定了针对性帮扶措施5000余条。户均针对性帮扶措施3-4条。二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既要“扶志”,同时还要“扶智”,确保实现贫困户的稳定脱贫。
(四)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方面问题
21.关于“部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严。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整改情况
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对全镇2018年以来45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完善合同,项目按规定预留10%工程质保金。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工程完工须经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才能支付工程款的90%。
22.关于“没有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存在没有工程决算情况的审计资料,实际工程决算情况不明”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对所有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要进行决算审计,未经决算审计,不得进行工程尾款结算。未进行审计已结算的按规定补充进行决算审计。目前已经对涉及大塘村、朝阳村、宣庄村、石马村的5个扶贫项目进行了第三方审计。
23.关于“未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邹姚村按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目前,该村生态农庄项目已完工。二是对全镇2016年以来相关项目进行清理,经督促整改,已全部完成施工。
24.关于“村级部分专项资金收支未在其‘三资’账上反映。村级项目部分专项工程款由镇财政分局直接拨付,导致‘三资’中心核算的村级财务资料不全,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各村财务收支情况”整改情况
村级专项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有关制度执行。
25.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整改情况
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目前村级所有经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的工程款一律使用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26.关于“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助”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审核,规范会议补助发放范围,防止党员会议或党员活动发放会议补助。对全镇发放情况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6个村违规发放的党员会议补贴22270元,已全部追回缴入“三资”账户。
27.关于“存在村级部分支出依据不充分”整改情况
结合村级换届,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完善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马塘村相关支出单据(车费、自来水抢修等)进行全面检查,补充相关依据、提供进一步说明。对其他村的村级所有支出条据开展自查,要求必须注明事由,经手人、证明人不少于3人。
(五)扶贫领域“四风”等方面问题
28.关于“存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现象。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进村入户特别在扶贫大走访过程中走形式,检查督办中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意见很大。如镇社保所在办理村民养老保险业务时,拖拖拉拉,上报不及时,延误了保险申报时间”整改情况
一是各村、各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脱贫攻坚的业务学习,强化帮扶干部的担当意识,真正做到把脱贫攻坚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村(组)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贫困群众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寻找致富路子,满腔热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三是完善扶贫工作队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扶贫工作队与原单位脱钩,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站在贫困户的立场,思考谋划脱贫工作。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兑现效能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扶贫工作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2631402;通信地址:枞阳县钱桥镇党委;邮政编码:246732;电子邮箱:56971744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