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委员会关于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10 11:52    来源:廉田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周潭镇党委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5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周潭镇党委在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扶贫工作监督责任、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等5个方面存在的13项问题,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周潭镇党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相关负责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召开了7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单位和部门,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管理。

 二、严格标准,以抓细抓实的韧劲推进落实整改到位 

 镇党委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整改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13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谋划脱贫思路不宽。经实地查证,扶贫项目较单一,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仍处于‘输血’阶段;第三产业几乎‘零发展’”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2018年申请特色种养殖业生产成本补助925户49.8万元。二是依托村集体控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2018年成立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投放扶贫小额信贷1480户141.17万元,超额完成县下达的投放任务。三是建设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凤凰村已建成运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作实录无记录;村下辖支部无组织生活记录,总支除会议记录外,其他页均为空白,无法确定村级党组织是否按时间按要求开展‘党日’等政治生活,未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桥头堡’作用以及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领航员’”作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村按照要求开展“固定党日+”党员活动日,进一步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开展了“宣讲十九大,组工干部上讲台”活动,推荐两名选手参加县级竞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三是各村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10月底开展新一轮党员承诺领办工作。四是规范各基层党组织生活。全面推广使用“先锋铜陵”手机APP,有力促进了各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第一季度,各村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五是2018年7月底前,全镇11个村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要求,评选出各支部年度优秀党员。六是永兴村从2018年8月份开始认真实行党支部组织活动及会议记录与村党委会议记录分开,按照规范记录。镇党委、镇纪委分别对吴桥村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永兴村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永兴村党委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党员干部认识不足。少数党员干部面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存在‘畏难’和‘厌战’情绪。少数镇、村干部对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认识不足;对脱贫攻坚周期性、系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脱贫攻坚作为第一百年目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联系点领导对包村单位和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失管失控”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积极谋划,稳步推进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8月25日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开展了村干部学习培训。三是2018年8月1日,镇党委纪委对新一届村级党组织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加强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2016年以来,周潭镇查处涉及扶贫领域案件3例,处理5人,其中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五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等。

(二)扶贫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4.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扶贫领域监督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工程实施、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上监督不严,致使出现扶贫政策落实搞变通、基础台账不齐全、资金未按项目核算等问题。村务监督作用缺失。村‘两委’成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5月30日至31日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认真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发现基础工作方面18条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村级“阳光村务工程”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村三委”招投标回避制度,扎实开展“五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扶贫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面

 5.关于“台账不齐全。贫困户资料显示办理了‘户贷企用’,但户档中未见‘四方协议’”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至6月份,切实按照市、县“重补促”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村户档案进行了补缺补差,并形成了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出台了《关于明确脱贫攻坚有关职责纪律的通知》文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6.关于“扶贫政策落实搞变通。就业脱贫工程贫困劳动者就业培训补助发放混乱,存在违规发放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镇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村级每月19日之前上报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统计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各村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整改,形成了整改问题台账。三是配合财政和扶贫部门,强化培训和“三保两护”等扶贫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镇党委、镇纪委分别对永兴村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彭桥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村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枫林村已全部退回,澄英村逐年退回。枫林村退回62.35万元;澄英村应退36.9万元,已退2万元,余款逐年退还,每年退还不少于2万元。历年来重复申报的6.1万元,已全部退还。二是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认真审核,落实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镇党委分别给予枫林村原村书记和原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澄英村党委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方面

 8.关于“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好源头关,对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逐户实地审核,杜绝“人情改”。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召开危房改造推进暨业务培训会3次,以会代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评议、公示等程序,实行留痕管理,做好微机系统比对工作,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实施的“第一关口”。镇党委、镇纪委分别对澄英村党委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9.关于“到户项目模式雷同,以种养殖业为主,与培育和发展‘四带一自’产业发展模式要求有一定差距,造成贫困户经济收入来源少、增量低且不稳定”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土地流转、技术服务、农产品销售、股份制分红、务工等形式,切实增强主体带动作用。二是积极申报“美丽枞阳、幸福人家”示范户,成功申报星级农家户2家,带动1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

 10.关于“为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五保户”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8月复审复核退出五保户85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澄英村原副书记因其在分管澄英村新化片工作期间,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农户申请为五保户,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澄英村两委换届时,不再提名其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11.关于“扶贫工程项目监管缺位。项目验收意见书、工程预算表、工程决算表均与工程内容不符。村民借用资质进行施工,现金结算,税务代开发票,工程结束没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织联合验收,也没有中介机构的造价审核报告,工程质量难以确保”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交易站、监督组加强了对工程竞标的监督与审核,审核程序更加规范。二是杜绝了工程资金现金支付现象,所有工程类资金现均按转账支付的方式付款。镇党委、镇纪委分别对彭桥村村委会主任、枫林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整改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审核和管理能力,规范了会计审核程序,完善了对相关发票、收据审查。二是各村对照财务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各村一律不允许提取大笔现金,库存现金已得到改变,对扶贫资金与其他资金进行了分开管理。三是从2018年2月份开始,各村支取款项凭证入账时,均附有支票存根及银行取款凭证。从整改之日起,所有工程款项,做到了及时支付,一款一付,所有工程款一律转账付款,不累积。各村不再出现提取大额现金的现象,库存现金得到严格控制。镇党委、镇纪委对枫林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方面

 13.关于“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底数不清、帮扶项目失管。帮扶人扶贫对象帮扶项目、资金补助等情况底数不清,对帮扶项目也失管失察,没有定期走访。扶贫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宣传局限于受益人群的宣传,且存在宣传盲区,未实现全覆盖,同时对非受益人群未做到广泛宣传”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镇178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了2018年“四项清单”。二是结合“重、补、促”专项整改和“夏季攻势”行动,深入走访贫困户,并进行政策宣传。三是发放并张贴了2018年扶贫政策宣传明白纸。四是每户贫困户都制定了全新的标识牌子,把普惠性政策印刷在标识牌子上。五是切实按照2018年特色种养殖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摸底主体带动,并登记造册。同时,永兴村党务公开栏已经验收并正常使用;七井村的党务公开栏已正常使用。镇党委、镇纪委分别对吴桥村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永兴村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举一反三,以落实整改促规范提升

 下一步,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上级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周潭镇改革发展工作全过程。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加强镇党政班子建设,解决好周潭镇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周潭镇工作新局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培养和教育管理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周潭镇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镇党委、政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促进周潭镇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周潭镇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落实整改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周潭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推动,使之成为激发周潭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2-2040078;通讯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46723;电子邮箱:781206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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