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枞阳县会宫镇委员会关于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10 12:06    来源:廉田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会宫镇党委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会宫镇各项事业发展。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镇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召开镇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转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会宫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会宫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五大方面、20个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牵头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对镇整改办交办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清单推进,限期办结。

(三)加强协调,推动整改。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过程管控,镇党委整改办分别向各牵头领导下达巡察问题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任务,实行清单推进,销号管理;建立了会宫镇巡察整改工作群,通过微信群向各牵头科干传达市县巡察办要求,交办阶段性整改任务,督查整改进度,随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定期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上周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并对有关难点问题进行会商。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科干、一个责任部门、一个整改方案”的原则,各牵头领导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问题症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解落实任务。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始终坚持把推动工作贯穿于巡察整改过程之中,坚持巡察整改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推动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坚持巡察整改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大提升;坚持巡察整改与从严治党相结合,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巡察整改与镇村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相结合,推动干部履职尽责,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环保治理、民生工程和乡村振兴等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委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关于“镇党委班子政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整改情况

 一是把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列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二是制定了《会宫镇2017-2030年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了镇域产业布局为:“一核、四片”,明确了未来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目标和措施。今年以来,全镇白茶、花卉苗木等观光生态农业和大棚蔬菜产业发展较快,带动贫困户效果明显。

 2.关于“党委贯彻落实扶贫政策缺失,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多个扶贫项目建设存在借用资质、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了《会宫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会宫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到位,党委班子配备不齐,年龄结构老化,整体力量薄弱”整改情况

 一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主要领导立行立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配强了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配备了专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

 4.关于“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干部教育管理缺失,在脱贫攻坚战中未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会宫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会宫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和《会宫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培训计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中,镇党委班子结合我镇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学习研讨,深刻查摆问题,切实增强廉洁意识。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领办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中心户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制的实施方案》,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全镇村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引领作用。

(二)扶贫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5.关于“镇纪检力量薄弱,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配强了镇纪委书记,配备了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员,按要求落实了专职纪检干部专职工作。二是镇纪委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纪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以来,镇纪委累计监督执纪问责达3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通报批评5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开除党籍处分1人次 ,开除公职处理1人次。

 6.关于“镇纪委对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严重缺失,不能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整改情况

 一是镇纪委对巡察反馈的纪委牵头整改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专门制定了《会宫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推动落实“六个精准”,会同镇扶贫工作站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各村对扶贫干部帮扶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进行联合督查。三是针对检查出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实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进行“点对点”整改,严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庸懒浮拖、工作不实等行为,为全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三)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方面问题

 7.关于“镇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严格、不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以村为单位,组织各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落实到位。二是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扶贫工作站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畅通工程、安全饮用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巡察组反馈的老桥村8户饮用水安全问题,经整改,已全部解决。

 8.关于“晓春村朱家桃园路硬化工程道多处裂纹,未见标识牌”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施工企业对晓春村朱家桃园路硬化工程存在多处裂纹、未见标识牌等问题立即整改,问题已全部解决。二是由会宫镇牵头,县公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承建单位未遵守合同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约谈等措施。三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9.关于“毕山村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差,路基沉降,路面裂缝”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施工企业对毕山村道路硬化工出现的路基沉降、路面裂缝等问题进行整改,问题已全部解决。二是由会宫镇牵头,县公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承建单位未遵守合同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约谈等措施。三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四)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方面问题

 10.关于“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存在个人借用资质参与招投标,违规转包”整改情况

 一是镇纪委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镇村共9人受到了问责处理。二是对近两年来的扶贫项目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责令镇交易站完善了招投标规程。三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大扶贫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于违反招投标的有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1.关于“毕山村会宫河清淤工程存在个人借用资质参与招投标”整改情况

 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后,镇党委对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2.关于“会宫镇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施工”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由会宫镇牵头,县公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对相关中标企业违规行为采取约谈等措施。二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大扶贫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于违反招投标的有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3.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未落实专账核算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6、2017两个年度所有扶贫资金进行了财务清理,独立设置会计科目,专帐核算。二是出台了《会宫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设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门账户。三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对于违反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4.关于“晓春村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将乡村旅游项目扶贫资金用于投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晓春村收回投资晓春生态园2017年旅游项目资金14.1575万元,重新选择旅游项目,并报经县旅游局批准实施。二是镇党委对晓春村和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5.关于“老桥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对老桥村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搞变通、打折扣,镇党委对老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6.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及时,光伏租地青苗补偿费未能及时发放”整改情况

 对老桥村村委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光伏项目进度滞后,租地青苗补偿费11.844万元未能及时发放,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镇党委对老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7.关于“毕山村山塘兴修和晓春村“八小水利”项目工程款违规拨付”整改情况

 对毕山村山塘兴修和晓春村“八小水利”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待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要求,分别违规拨付工程款15万元、5.5万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镇党委对毕山村和晓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五)扶贫领域“四风”等方面问题

 18.关于“扶贫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四风’问题”整改情况

 出台了《会宫镇2018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方案》和《会宫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对全镇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管理。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纪律,要求第一书记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通过精准扶贫APP做好到村考勤和工作日志记录,每月通报到村签到情况。镇脱贫攻坚督查组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岗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确保履职到位。

 19.关于“帮扶干部走访记录不全,走访不积极、不深入、形式单一”整改情况

 印发了《枞阳县会宫镇2018年贫困户走访记录表》,规范了贫困户走访记录。严格按照市县要求,明确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次数,要求走访措施要实、成效要明显。同时,镇扶贫工作站已把走访记录、走访次数和走访成效作为各次督查工作的重点。                             

 20.关于“扶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慢作为”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会宫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始终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高密度、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突出的扶贫干部给予表彰,对存在思想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慢作为等问题的扶贫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 。

 三、坚持立足长远,巩固巡察成果

 尽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抓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镇党委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

(三)持续加强源头防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2531781;通讯地址:中共会宫镇委员会;邮政编码:246740;电子邮箱:dongnf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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