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出台办法   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时间:2018-12-27 22:36    来源:廉田网   作者:郊区纪委监委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近日,郊区出台《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适用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

 明确适用对象。《办法》所指的适用对象为全区各级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是指区管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在各种公共场所、社交场所的行为以及在家庭和生活中的道德作风表现。通过健全完善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区管干部提高自身修养,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明确监督内容。《办法》明确了在坚持注意注重保护区管干部个人隐私,不影响区管干部本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的同时,规范了区管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活动应当遵守的4种行为规范,列举了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13种禁止行为。

 明确监督方式。《办法》强调了紧盯区管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擦亮监督“探头”,强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持续强化对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实现对区管干部监督“全方位”“全天候”。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提醒和典型案件查处通报等制度,将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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