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陵市立医院委员会关于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1-28 15:55    来源:廉田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铜陵市立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医院党委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促进医院发展、推动新医改不断深化的重要路径,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强化“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医院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医院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及石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事业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下设整改办公室,由医院党办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院党委书记组织召开12次整改工作党委会、15次整改工作专题会,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制定方案。院党委按照“解决问题不松手、整改到位不推诿”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82个问题和巡察办提出的督查意见,深刻分析原因,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医院党委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牵头督办、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明确、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    

(四)坚持全面整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医院党委立即启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政治建设等7个方面82个问题,制定了270条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促进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巡察办督查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确定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双责制”,确保15条督查意见整改到位。

(五)注重统筹结合。为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实效,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开展“六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改革结合起来,与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医院党委开展“四心四比”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医院全面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强化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医院党委‘四个意识’不强,长期不研究党的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政治学习,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已组织中心组学习20多次,提高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识和觉悟。二是建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制度。三是增强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觉悟。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医改政策方法不多、措施不力,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占比均未达到相关标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药事会讨论引进新药品登记品种中的基本药物,增加基本药物品种。二是调整了网采结构,进一步增加基本药物采购占比。三是将临床科室基本药品使用金额占比纳入绩效考核。目前医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占比已达到安徽省三级医院要求。

 3.关于“存在碎石中心违规合作医疗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立即终止与第三方的碎石合作医疗。二是我院购置设备,由我院泌尿外科医生进行规范化碎石治疗。三是公布了医院碎石中心服务监督电话2852942,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经梳理,我院目前无与碎石中心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合作医疗项目。

 4.关于“没有贯彻执行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党委长期职责缺位,且长期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的意见,增强党委核心领导地位的政治意识。二是增强党委履行工作职责的组织观念。三是明确了党委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坚持医院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医院党委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5.关于“党委会召开不正常,次数不达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委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委会,党委会次数达标。二是强化党委会履行职责意识,凡属党委会讨论研究的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讨论。三是规范党委会工作程序,规范执行议事规则,提高党委会的质量。

 6.关于“一些重大决策、改革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不经党委会讨论,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用行政决策代替党委决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委的工作职责,完善党委工作制度。二是规范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三是界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各自的职能,杜绝用行政决策代替党委决策现象。

 7.关于“片面强调院长负责制,把院长办公会作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具体事务上,‘一把手’说了算”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管一切,确保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明确“一把手”管理职责及院长负责制决策权限,理顺医院决策程序。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8.关于“院党委会议题事先不充分征求院党委成员意见,没有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中充分讨论、会终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党委会会议制度,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要求。三是增强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充分发扬民主,严肃会议纪律,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9.关于“拉帮结派,内耗严重,导致医院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威信不高、向心力不足,不少年轻职工对加入党组织缺乏热情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班子政治素质,强化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进了班子团结。二是规范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三是加强对年轻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10.关于“有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党的意识严重缺失,独断专行, 本位主义、‘一言堂’问题突出, 对党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有的党务干部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考核考评。二是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对石城医院班子进行了测评,医院党委主要领导参加石城医院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约谈了石城医院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他们对反馈问题有了正确认识,增强了民主集中制意识,增进了相互理解和团结。

 1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采取‘软’抵制方法,要求相关人员在巡察期间不要乱说话,安排相关人员外出学习、打探巡察组谈话内容,谋划对策对付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巡察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正确认识,增强党员干部接受巡察的纪律观念。二是严肃巡察整改工作纪律要求,促进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对巡察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工作安排不周提出严肃批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2.关于“医院党委对党的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的精力不足,没有与医院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政治理论培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二是开展主题教育“七个一”系列活动,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医院党建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结合医改工作开展“四心四比”主题实践活动,得到上级党委好评。

 13.关于“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性不强,方法单一,大多是照本宣科,敷衍了事”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创新理论学习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扩大学习成效。

 1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中层干部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不清楚问题”整改情况 、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学习班,提高全体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广大党员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效果得到广泛认可。

 15.关于“有的专题教育活动无方案, 有的理论学习无计划安排,学习教育在基层单位虚转、空转、有名无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各级党组织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安排,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序,党员和职工广泛参与。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四心四比”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推进医改工作。

 16.关于“医院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当作软任务,无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无齐抓共管的组织架构,无检查、无考核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2018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四心四比”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开展总支和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17.关于“对现有多种宣传教育资源管理不力,众多微信群缺乏统一监管,‘医院百姓群’出现发表不当言论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市立医院微信群管理规定和舆情监督处置预案。二是约谈医院各微信群群主,明确职责和义务。三是解散了“医院百姓群”。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8.关于“医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查摆问题不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有的弄虚作假,有的剖析材料在网上摘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及基层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上剖析材料涉嫌网上摘抄的医院班子成员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19.关于“有的院领导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相同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程序,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核把关。二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能深刻剖析自己,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质量明显提高。三是认真梳理近三年班子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对发言材料相同的班子成员进行追责,杜绝发言材料抄袭现象。

 20.关于“2017年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至今没有进行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促进查摆问题的整改,2017年民主生活会前自查的六个方面14个问题全部整改,通过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到21条意见,其中16条已全面整改到位,3条纳入工作规划,2条医院层面无法落实的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作出说明。二是强化了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三是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在今年“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制度执行。

 21.关于“个别基层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基本相同,涉嫌台帐资料造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基层党支部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情况考核。二是通过政工例会强调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明确资料造假组织处理追责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质量意识。三是组织各总支、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互查,2018年总支、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资料没有造假现象,对工作台帐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22.关于“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秩序不规范,党员发展重视不够,党课、思想汇报等组织制度未得到有效的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认真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开展建党对象教育培训。二是强化党委班子成员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能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

 23.关于“医院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职位随意设置,职位条件、职位待遇随意决定,有的不经民主推荐就直接任命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医院管理工作需要设置干部岗位。二是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民主推荐程序。三是强化干部任用选拔管理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24.关于“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管干部原则的执行。二是规范干部任用程序,所有干部任免事项都通过党委会讨论研究。三是杜绝党政联席会研究干部任用的现象。

 25.关于“选人用人不公正、不透明, 涉嫌任人唯亲、因人设岗、个别干部政治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坚持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科学设置管理岗位,坚持管理人员和人才任用标准,选拔了一批中层管理人员。三是根据“三甲”医院发展需要制定了人才培养规划和青年骨干医师培养计划,开展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培育等工作 ,“多管齐下”,促临床业务科室人才成长。四是整改个别干部选用与程序规范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的群众测评和政治素质考察。

 26.关于“医院在人员招聘工作中存在公告时间不充足、考试组织不严肃、考试监督不到位的现象,甚至出现因招聘组织不规范而被举报叫停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整改,纠正不规范行为,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三是按照制度和流程操作,严格纪律监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7.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过节费”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关于传统节日慰问品发放的管理办法》。二是对2015年至2017年发放的过节费进行梳理,对违规发放的过节费予以清退。

 28.关于“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补贴”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所有津补贴费用进行梳理统计,列出了过节费、通讯费等不合规定的津补贴项目清单,制定了《市立医院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二是停止各种不符合政策规定各类津补贴发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清退了过节费、通讯费补贴。

 29.关于“医院及其下属单位每年7月至10月发放高温津贴问题”整改情况

 医院及其下属单位已停止发放高温津贴。

 30.关于“医院及下属石城医院和社区事业部每月发放管理人员通讯费,医院领导通讯费发放更加不透明且数额较大”整改情况

 一是停止了通讯费的违规发放。二是清退2015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的通讯费。三是规范了通讯费发放工作。

 3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重复领取通讯费问题”整改情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通讯费标准,加强审批和监管。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三是清退了个别领导干部重复领取的电话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2.关于“从财务报销票据上发现,有的发票凭证附件不全,有的发票期间与业务期间不符”整改情况

 一是约谈医院财务科负责报销工作会计人员,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四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33.关于“社区卫生事业部人员出差既拿补助,又报销餐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社区卫生事业部财务管理,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二是已经退缴重复报销费用,三是对该报销人及社区财务室会计人员进行了约谈并给予批评教育。

 34.关于“数笔接待报销发票无具体情况说明,无‘四单合一’”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医院迎接“三甲”评审工作接待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核,要求医院接待及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规定。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发票报销工作。三是加强了公务接待报销的审批审核。

 35.关于“个别干部用私人请客发票在医院报销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退回不应报销的费用。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严格费用报销、审批制度,严把招待费支出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6.关于“违规报销乘坐高铁商务座与一等座车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是清退了报销差额4000余元,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

 37.关于“私车公用报销加油发票混乱随意、无章可循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的审核。三是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8.关于“对纪律检查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积极支持纪委实行‘三转’,纪委书记仍分管大量业务工作”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医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了医院纪检工作定位,积极促进纪委“三转”工作。三是提升了纪委履行工作职责能力。四是目前班子分工已作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工作。

 3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认真,问题整改查核不及时”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问题的整改查核工作认真及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40.关于“对廉洁风险点特别是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的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院纪委组织召开了重点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了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各重点部门分别也组织开展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教育。二是医院重点部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三是党支部对所属重点部门修正、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四是医院重点部门负责人分别撰写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述险报告。

 41.关于“医院纪委日常监督工作走过场,监督检查的实效打折扣”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党委中心组先后两次对“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明确了“三重一大”工作内容、要求、监督重点;医院制定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二是院纪委对2015-2017年所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对存在需追究责任的问题,召开了纪委会议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追责。三是对收费、药品临时采购情况进行了督查和反馈,并要求责任科室按要求进行整改。

 42.关于“2016年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后,没有对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备案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等,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加强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

 43.关于“信访举报多,查信办案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了《铜陵市立医院查办信访案件流程图》。二是对梳理的相关信访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所有信访件的核查工作。

 44.关于“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有的调查只是做做样子”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二是对2015-2017年所查处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三是对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了进一步核实工作,并形成了核查报告。

 45.关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仔细查核”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反馈的存在问题,组织学习了相关法规和文件。二是对近三年所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三是对所涉及的信访件开展了再核实工作。

 46.关于“没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问责制度执行不力,多起责任追究案件都未对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整改情况

 一是院纪委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铜陵市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二是对2015-2017年所查处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三是医院对所梳理的相关信访件所涉及管理科室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7.关于“医院党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政治意识不强,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规范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会议制度,杜绝了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象。

 48.关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仍靠纪委组织推动,院党委办法措施不多,党委书记甘当‘甩手掌柜’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巡察后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巡察后党委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督查、“微腐败”专项治理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七)医院管理等其他方面

 49.关于“医院党委对‘三公开、三监督’重视不够,各项工作内容建立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开展“三公开、三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三公开、三监督”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规范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50.关于“‘三公开、三监督’痕迹保留不完整”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三公开、三监督”考核办法》的执行。二是积极推动“三公开、三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加强痕迹管理。三是强化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

 51.关于“医院网站院务公开模块长期不更新”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网站院务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了网站院务公开管理。二是加强网站管理,更新了网址,新设计了网页,通知公告每周有更新;价格公示为本年度最新医保服务调整价格文件。三是明确医院组宣部为网站院务公开管理部门,涉及院务公开的职能部门为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三公开、三监督”等管理制度。

 52.关于“财务公开走形式,不公开具体收入与支出事项”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收入支出事项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公开。二是明确了财务公开的相关事项,财务收支事项网上公开,公告栏公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53.关于“医院工会十多年不换届,工会会费使用不透明”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已于2017年11月份召开工代会,顺利换届,健全了医院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在医院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工会经费使用规范、透明、有效,根据上级规定及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劳赛、教育、文体活动、福利发放等,医院职工对工会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54.关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公开”整改情况

 已按院务公开的要求公开了绩效考核的结果,从2018年5月份开始,各职能部门对各科室考核得分及总分情况,在卫计委信息公开平台和医院OA“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55.关于“抓内控管理不严格,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二是规范内控管理工作程序。三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全院内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加强内控管理部门协作,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56.关于“医院制度不能有效遵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和新建制度、流程二十余个。二是加强医院规章制度执行的督查工作。三是加强工作质量督查,完善绩效方案,强化制度执行,促进管理部门的效能建设。

 57.关于“医院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于2015年购买300万元基金”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此笔购买理财产品系当时医院资金信贷业务需要,2016年5月初购买资金全部到账,利息高出活期57000余元,减少了医院财务成本,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58.关于“门诊挂号室收费人员私自收费不入账”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3年发生的此案进行复核,确认已落实当事人记过、调离收费岗位、扣罚奖金行政处分。二是开展财务收费和住院收费专项督查。

 59.关于“石城医院超范围诊疗及放疗设备管理不规范被卫计委处罚7000元”整改情况

 一是原康复科更名为综合三病区,收治矽肺职业病患者,不再进行康复从业活动。二是放射科未检测的设备系他人寄放,已运出石城医院。三是停止了儿科诊疗活动。四是对涉及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剂量监测。五是建立远程心电系统,由市立医院本部发心电报告。六是约谈了石城医院分管负责人及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

 60.关于“碎石中心违规套用项目收费”整改情况

 一是与碎石中心合作方终止了合作协议,明确指出合作方的行为损害了医院声誉,医院已独自新建规范的碎石中心。二是在碎石中心门口挂监督牌,内容包括收费标准等,接受广大患者及社会监督,医院定期组织检查碎石中心收费情况。三是医院各项诊疗活动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费。

 61.关于“中医科和老年医学科违规挂床被社保中心扣罚医保金”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5年涉及科室按规定进行追责,在绩效考核时在科室总收入中扣减相关费用,对现中医科、老年医学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2016年底查出个别临床科室发生挂床现象,医院已在绩效考核时从科室总收入中扣减相关费用。三是医院在各类医保专题会及医保培训中反复强调医保政策严格执行和落实,强化规范管理。

 62.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医院个别医务人员接受吃请、‘收受回扣’现象仍有发生”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二是结合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组织全院各科室开展了自查工作。三是加强药品管理使用相关事项监管督查工作,防止药品促销“回扣”问题发生。

 63.关于“2013年以来无视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现状,仍滥发津补贴”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了医院津补贴发放制度。二是已停止违规津补贴发放,并清退违规发放的通讯费、过节费等费用补贴。

 64.关于“医院老门诊楼出租后,承租方租金长期拖欠,医院未及时催缴或解除租赁协议”整改情况

 一是该租赁房屋已于2017年11月22日收回。二是该租赁房屋欠收租金已通过谈判协议解决。

 65.关于“在医院老门诊楼收回中,领导班子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履责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该租赁房屋已于2017年11月22日收回。二是该租赁房屋2、3楼已作病房使用。三是一楼门面房及停车场收回后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远远大于之前的租赁收益,有力保障了国有资产增值。四是医院决定所有出租房屋一旦到期,全部收回,不再出租。

 66.关于“将门急诊楼临街停车场免费委托承租方管理,任由对方收取停车费用”整改情况

 一是医院已于2017年11月28日收回管理。二是加强了停车场收费管理。

 67.关于“2016年有15万元房屋租金未收且医院职能科室不知晓”整改情况

 一是已收回2017年度建设银行房屋租金15万元。二是明确了医院出租房屋租金收缴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68.关于“医技设备采购大多采用议标形式,议标专家的选定存在人为因素,特别是院分管领导决定权过大”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流程。二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招投标评委库管理办法》。三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采购项目评委专家抽取办法》及流程。四是对医院招标办、医学装备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9.关于“医院物业管理、大宗物资采购、部分电器设备采购,均未进行招标”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整改要求,对过往所有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合同及协议书进行必要的梳理,要求总务科、采供中心及医学装备科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服务项目依据《铜陵市立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招投标。二是对未招标项目安排招标。三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四是对医院招标办、总务科、采购中心、医学装备科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0.关于“检验科血沉仪招标后,验收发现设备参数不符,未再招标就自行采购”整改情况

 一是调查核实血沉仪采购情况,验收工作人员按规定退回参数不符设备后由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再供应合格产品,系正常履职。二是保证采购的设备参数符合要求。三是完善了设备招标、验收相关制度与流程。

 71.关于“医院设备维修费用管理不清,设备维修只是相关人员自行商量价格,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医学装备维修、报修、检测、保养工作制度》《医学装备维修维护流程》《医学装备科维修采购管理规定》《医学装备科维修采购细化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和维修流程。二是制定了单一来源设备、特殊设备维修具体管理办法。三是推动保修制落实。

 72.关于“部分急需材料招标程序简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紧急采购管理办法》及流程。

 二是建立了《铜陵市立医院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73.关于“一些零星基建工程,采取邀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对市场询价不充分,且邀标方式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基建业务部门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管理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二是增加2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场询价工作。三是医院内部通过制定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医院现有的招投标管理体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4.关于“门诊综合楼主体工程严重超概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多方了解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主体工程超概算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二是针对往后较大的基建项目,通过招标选择审计单位(已实施),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三是医院出台了《铜陵市立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5.关于“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签订合同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医院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未公开招标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吸取教训。二是制定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医院现有的招投标管理体制,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和流程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对现医院基建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医院新建大楼工程建设中杜绝此类情况出现。

 76.关于“医院未经审计将承租方中标的绿化工程估价为60万元, 超出合同价17.98万元”整改情况

 一是对医院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复核该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按第三方审计单位决算审计报告中的款项金额进行支付。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项目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77.关于“药事管理委员会基本是摆设,线下采购药品主要通过药剂科上报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后即行采购。部分药品带量采购企业,无公开遴选程序”整改情况

 一是按整改要求召开了2次药事管理和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加强了对医院线下采购药品的监督管理。二是召开了第二、三季度药治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院药品供应企业的供应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测评。三是完善了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和治疗学委员会及药品遴选小组工作会议制度。

 78.关于“2017年1月至9月临时采购,未注明需求、患者姓名,未及时报告药事会进行讨论”整改情况

 一是目前所有临时申请都有明确的患者信息和申请理由,并且疗程控制在1个月左右。二是临采流程已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今年底将2018年全年临时采购药品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监督,将多次临采品种纳入药事会讨论内容。四是2018年1月至7月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相比2017年同期无论是总金额还是临采次数均有明显的下降。

 79.关于“药品采购过程中没有把所有采购药品录入网采平台,存在部分非网上平台和非两票制采购的药品”整改情况

 一是对药品采购员进行了培训,强调提高网采率和“两票制”执行情况的重要性。二是网采率逐年提高。三是非“两票制”药品明显减少。

 80.关于“试剂没有完全按流程采购,存在缺少计划报表、采购流程简化等情况”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试剂采购流程,所有使用试剂均按规定进行采购。二是检验科各专业组按工作需要制定并上报试剂采购计划,按规定执行报批。三是医院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必要时进行追责。四是约谈检验科负责人,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81.关于“个别常用试剂在非中标企业采购”整改情况

 一是对检验科所有使用试剂进行梳理,严格按招标确定的企业进行试剂采购。二是约谈检验科负责人,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此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有非中标企业采购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必要时进行追责。三是建立健全试剂采购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82.关于“对药品试剂耗材管理不严格,科室无库存物资账册,过期和浪费时有发生”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药品、试剂、耗材管理制度,按制度规范定期打印报表,上报院财务科,做到账物相符。二是加大药品、试剂、耗材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制度,所有药品、试剂、耗材均由专人进行出入库管理,并登记造册,杜绝药品过期和浪费现象发生。三是对已过期、破损的,严格按药品、试剂、耗材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分析其原因,实行追责。四是约谈药剂科、检验科负责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久久为功

 市立医院党委将积极加强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按照整改要求长期坚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发挥起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已经完成整改的工作成果,加大力度、加快进程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践行 “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央及各级党委要求,认真抓好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积极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加快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推动医院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2851419(市立医院党办);通信地址:铜陵市长江西路2999号;邮政编码:244000;电子邮箱:tlslyy28317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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