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纪检监察信息
(专刊)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第30期 2018年8月16日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特色工作摘编(一)
按:自2017年9月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扎实履职尽责,大力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派驻监督监察新举措、新方法,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纵深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努力。根据委领导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做法摘编,供学习借鉴。
建立四项机制 大力推进派驻监督规范化建设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一、建立派驻联系机制,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面对监督单位852名监察对象,单靠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力量,无法实现对驻在部门监督的全覆盖。为构建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网络,研究出台联络员制度,整合驻在部门(单位)从事纪检监察业务人员,从上到下,形成逐级向下延伸的“触角”,切实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和“探头”作用,延伸拓展监督“触角”。
二、建立工作例会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每2个月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与市纪委监委“双月”调度会一致,及时传达市纪委监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畅通“上情下达”;同时通过驻在部门(单位)重大情况月报告制度和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收集、掌握驻在部门(单位)情况,做到“下情上报”;工作例会强化纪检监察业务的研讨和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三、建立工作督查机制,解决主体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对照驻在部门党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等,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意见。出台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决策内容和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驻在部门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
四、建立内部巡察机制,解决监督无抓手的问题。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参照巡察工作模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核实财务票据、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六大建设”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对综合监督部门进行驻点巡察,对发现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相关工作整改落实。
以“融合”为途径 推进解决监督难题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一、把监督融入决策过程。坚持把参与和监督综合监督单位的班子决策作为监督的重头戏,着力在怎么去、怎么看、怎么讲上下功夫。在“怎么去”上,明确规定三类会议必须参加,即部务会(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专题会议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于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参加,把好定位;在“怎么看”上,主要看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是否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班子个人的“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看有关工作是否执行或违反相关决策程序和制度规定;在“怎么说”上,坚决不做“稻草人”、不乱表态,对会议议题有研究、有分析、有判断,力求从维护纪律规矩和班子团结的角度,认真负责提出意见和建议。自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共参加会议57次、审定议题234项、提出意见建议159条次。
二、把监督融入重点工作。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监督重点,突出两个导向,做到“到位不越位”。突出全程导向。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对一些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到场监督或跟踪监督。去年9月以来,共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76项,涉及资金达到4667万元,重点监督了拔尖人才和名家工作室评审、23个协会学会考核、记者编辑招聘等重点工作,对21名干部选拔评先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进行了审核。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关键性问题、源头性问题、制度性问题、程序性问题等作为“三重一大”监督到位的体现,在提出问题的同时督促问题整改。先后发现个别单位班子会议不能及时召开、资金项目先用后议,预算执行能力差、年底突击花钱,不执行制度规定、随意扩大奖励面,重大项目未确定参与招投标,人员竞聘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在发现后当即提出要求,跟踪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把监督融入日常管理。把监督渗透到日常细微的管理中,推动监督形成常态。实行“预先把关制”。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联系沟通,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难以把握的问题,认真做好解读政策、澄清界限工作,即时给予提示、提醒。开设“廉洁门诊”。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洁咨询工作,针对一些模糊概念进行辨析,使党员干部避免滑入“灰色地带”,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把脉、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截止今年7月,开展日常监督谈话、提醒警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共14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