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扶贫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监督之责,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主动作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和调研。2016年以来,我区共办理涉农、扶贫领域案件6件15人,其中乡科级3人,村干部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坚持从严从实,坚决纠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以基层减负年为契机,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通过调研暗访,共发现问题19个,发布通报2期,其中16个问题立行立改,3个问题正在拟定郊区配套政策。深入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的运行情况、扶贫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等,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目前正在处理中。
严格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坚持把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紧盯党员干部参与、组织以及纵容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强化线索管理,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目前,共梳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件,已了结1件,正在处理8件。强化办案质量提升,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问责案件抽查复核工作,成立核查组,共梳理2017年以来办结问题线索25件,对其中18件扶贫领域问责案件进行复核,抽查复核率达72%,指出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整改,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郊区脱贫攻坚领域巡察监督检查体检表》,指导督导巡察组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规范基层小微权力模式。通过依托“五务”监督平台,完善村级纪检监察委员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事项线上公开力度,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责,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监督机制。(铜陵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