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铜陵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紧扣政治巡察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2019年共开展3轮33个单位巡察,发现问题763个、问题线索31件,为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面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扛起责任。市委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坚决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制度,建立《市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并对点到的33个问题实行重点督办、持续跟进。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制定《铜陵市政治巡察监督检查指标表》,将政治巡察要求分别细化为79项、93项操作细则。
深化市县联动,推动利剑直插基层。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努力构建更加严密、更加完善的联动格局。着力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在完成县(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等4个重点系统交叉巡察基础上,高质量开展法院、人防系统交叉巡察并延伸至县区住建部门,探索形成了双层交叉、两级联动等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提升了巡察质效。着力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督促县区加快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进度,共巡察村(社区)231个,完成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回头看”,正在开展“回头看”14个。
压实整改责任,推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创新实行市委书记与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签订整改责任书、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参加巡察反馈,着力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双轮驱动”推动巡察整改。出台《中共铜陵市委巡察整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由市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委各巡察组成立巡察整改督察督办组,共对30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查阅整改台账资料90份,提出督察意见230条。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实现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目标。
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出台《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全力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巡察流程、报告模板、内部管理等规范化建设。 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支部建在组上”,将党旗插到巡察一线。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市级业务培训3轮,培训巡察“人才库”成员350人次。着力增强贯通思维,推进巡察监督与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贯通融合,加快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协调衔接、相互贯通,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铜陵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