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时间:2020-04-15 09:52    来源:廉田网   作者:枞阳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枞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监察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2019年,该县准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57人次。

为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枞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理流程、文书格式和答复用语,层层细化收件、核查、审批、反馈、存档等办理环节,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驾护航。

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科室,围绕被征求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情形等内容,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审核把关,全面提供所掌握的情况。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会商研判领导小组,对被征求对象廉政情况需要综合“会诊”的,通过集中决策来细致分析廉政风险,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处理意见。县纪委组织部根据会商意见,严格按照程序汇总,在层层审核把关签字的基础上,出具全面、准确、权威的党风廉政回复意见,把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坚决履行好监督职责,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 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于研判为诬告陷害、挂名举报、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了结,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回复意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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