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督促驻在单位以案促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0-08-06 16:49    来源:廉田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后,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监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做好日常监督基础上,全力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含线索处置中发现的1件),涉及14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给予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检查1人,诫勉谈话3人,党内警告1人。

在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中,驻市中院纪监组紧扣“精准”二字,一是与市中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沟通,充分了解问题线索涉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等实际情况,争取驻在单位支持并形成共识,有力推动问题线索核查,确保线索处置工作精准、有序、高效。二是严格落实集体研判机制。充分发挥组务会作用,线索排查、定期调度、商讨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线索处置效应,确定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处理方案。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置线索。考虑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为同类问题,统一采取函询方式进行处理,函询后,对于查否的线索,了结并及时反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于问题轻微不足以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涉嫌违纪,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按程序转初核、立案处理。四是加强与委机关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相关部室,市直机关纪工委等的及时对接,严格按照最新工作要求办理线索,实时专业保障线索处置精准度和高质量。

同时,驻市中院纪监组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为抓手,重点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紧盯驻在单位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驻在单位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着力推动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目前,围绕问题线索反映出存在的问题,市中院已转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并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要求。出台《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报销程序规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7项规定,规范机关财务报销等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