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并组成督导组,采取“五看”工作法,对全市公安机关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主要看被督查单位是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领会,是否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公安局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是否开展了集中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看组织领导是否有力。主要看被督查单位是否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分管领导是否具体抓该项工作,是否形成了整体合力;三是看工作部署是否严密。主要看被督查单位是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是否有具体人员或部门承担专项工作;四是看工作成果是否有效。主要看被督查单位是否有效开展了政策宣传,是否开展了重点摸排,是否对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集中破案攻坚,案件是否存在漏罪、漏处、漏罚问题,是否存在屡打不绝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五是看长效机制是否健全。主要看被督查单位是否建立了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机制,是否建立了涉渔犯罪打击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督导组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3个,督促完成整改2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下一步,督导组将对各县、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为推动长江禁渔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