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为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每年市纪委全会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制定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安排部署。专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由分管领导领衔、主管领导主抓、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综合协调,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全面落实的内部协作机制。建立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督查和情况反馈“五项机制”,强化协同贯通,构建“战”贫共同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实效,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将脱贫攻坚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工作纳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加强“室组”联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以及省、市各阶段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通过现场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以“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全市五级书记遍访进度已达100%;已查处危房改造、低保救助资金领域违纪违规问题3起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主题教育期间,围绕贫困人口教育、医疗、住房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摆整改问题541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
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梳理研判重点线索,由市纪委监委开展直查直办、重点督办,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0起1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全面完成中央专项巡视移交我市13件扶贫领域和6件非扶贫领域信访件,共处理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集中力量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11件扶贫领域信访件,提前期限办结,给予组织处理13人。制定《关于直办信访举报中民生领域诉求事项的试行办法》,将信访举报中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诉求剥离出来,快速响应、及时解决,提升工作成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县巡察机构聚焦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对22个具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97家市县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强化问题导向,落实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坚持把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反馈意见和问题,全面认领、举一反三,先后组织查摆整改17个、11个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目标导向,明确问题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人专班推动,每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既坚决完成涉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问题整改,又强力督促推动全市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修订《中共铜陵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严格实行“双交办双督促”制度,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被巡察单位分管联系市领导、主要领导签订整改责任书,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推动常态化履行巡视巡察整改“一岗双责”。
强化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协助市委扎实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5个方面21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开展“面子工程”“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取消“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扶贫车间全覆盖”“电商扶贫全覆盖”等脱离实际要求,规范督查考核,大力整治“留痕主义”。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9起1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出台《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回访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脱贫攻坚领域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以案促改,不断扎紧制度笼子。2018年以来,市县区纪委监委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0起28人;针对扶贫领域查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8份,并全部跟进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纸面整改”、敷衍了事。
强化统筹引导,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若干意见》,把决战决战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其中,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的前提下,强化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复工复产复耕安全有序开展。深化运用中央纪委“四看四督”工作方法,以省纪委“八个紧盯十项监督”清单为遵循,对贫困地区灾后重建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各地区、职能部门扎实做好产业扶贫项目恢复重建、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等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