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某水产养殖单位3名干部在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的消费卡问题后,向县住建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县住建局立即在全县住建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专项整治,并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枞阳县纪委监委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今年1至11月,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为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县纪委监委出台《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文书格式、适用情形、送达程序及回复管理等相关内容,切实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预防和纠偏功能。“发出的每份纪律监察建议书,在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找准工作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让纪检监察建议书在督促问题有效整改的同时,也成为提示风险的‘预警灯’。”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坚持 “谁办理、谁督办、谁跟踪”的原则,通过书面报告、现场检查、电话提醒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督促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认真审核把关,对敷衍整改、应付了事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同时,强化成果运用,把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基本内容,以有效监督促有力监管,以深化治理促制度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