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3月23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动员,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巡察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自巡察开展以来,局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3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坚持巡察部署必听、巡察情况必听,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主动认领,落实整改责任。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多项具体整改任务,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巡察整改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逐一研究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确保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一日一落实、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倒排时间节点,及时发现问题,掌握进度,攻城拔寨、逐个击破,倒逼整改工作有力高效开展。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的坚决纠正,以责任倒逼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重新整改。截至目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度)11个。工作中注意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有“温差”问题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4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完成交流发言材料6篇;二是积极落实优抚、安置、双拥等政策,主动服务广大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三是建立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通报制度,并纳入对县区绩效目标考核范畴,确保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取得实效。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巡察组要求,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推动任务和制度落实,严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局党组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底将对局所属单位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对符合问责条件的及时问责。
(3)针对党组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局主要领导积极与班子成员开展交流沟通,了解所思所想,明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考虑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以及业务体系、工作量等综合因素,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建议,增强班子战斗力。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责,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加大会前沟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杜绝临时动议现象。四是认真做好记录,每名班子成员表态发言、逐条表决情况都清晰、详细、完整记录。
(4)针对领导干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43个,逐一制定管用实用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防控任务。
2.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党支部认真执行;二是局主要领导与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在完成市级考核任务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安排和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研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解决存在问题。
(6)针对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制度》,下发至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认真执行;二是截止5月上旬,违规报销的人全部完成整改清退任务;三是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未达到政府采购额度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的项目,由牵头科室(单位)拟定采购方案,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履行公示公开等程序办理,目前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招投标工作2次,实现应招尽招;四是安排财务科室负责人、会计、具体经办人员参加财务工作培训会,提升财务业务水平和会计监督能力。
(7)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两家保留公车的局属单位日常公务用车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制度做好油卡对账单、油耗使用记录,完整填写用车报告单等用车规定动作;三是办公室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目前所有公务用车均统一在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租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8)针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管理进行了细化,印发至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遵照执行;二是日常工作中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统筹合理安排公务活动,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三是公务接待报销做到“四单合一”,按照《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使用公务卡支付。
(9)针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办公用品采购登记、领用制度,明确日常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根据需要按程序统一采购,各科室领用,下发至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执行;二是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工作,配备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本,领用办公用品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做到“谁领用、谁登记、谁负责”;三是已责成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书面说明未履行招投标手续情况;四是局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招投标相关程序和资料进行审查,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不规范操作。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0)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并已正式印发;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局党组会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制度;三是认真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策执行;四是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对会议事项决策情况,包括参加人员、发表意见、表决结果等内容,由办公室真实、完整、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议题材料等一并存档备查。
(11)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党建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二是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研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深刻分析原因,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实行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为基层党组织作专题党课报告,定期听取联系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和强化工作指导,对联系单位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把握人选确定关,认真听取党员群众代表意见,组织审查、考察公示、进行岗位书面承诺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结合年中(终)考核,召开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每人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发言材料及时存档。目前已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完成研讨交流发言1次,交流研讨发言材料均上报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三是通过“走下去”实地听,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通过“请进来”,邀请市扶贫局领导为黄华村两委、扶贫队长、局帮扶责任人等辅导、讲解扶贫政策,加强对我局扶贫工作的指导,开阔工作思路。四是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党组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组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五是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推动任务落实。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报告内容。局党组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和行业扶贫工作,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二是重点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摸排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三是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脱贫攻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用勤劳致富、自强励志模范人物事迹教育身边人,帮助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激发出“我要脱贫”的斗志,发挥广大村民、边缘户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内生动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脱贫途径,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2.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3)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增强班子战斗力。二是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指导、精心实施,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到人,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三是定期深入基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盯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联系村和包保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和行业扶贫调研、督查。四是建立健全联合党委会议制度,加强与村“两委”沟通交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联合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3月20日、6月29日分别前往联系村召开联合党委会议,听取村两委汇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今年来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联合党委解决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
(4)针对联合党委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合党委会,听取联建村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联合党委解决的问题汇报,切实帮助解决联建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黄华村“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充分发挥联合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党建带扶贫,以党建促发展,发展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推动村经济社会发展,元月份以来,全局帮扶干部累计走访106人次,落实帮扶资金及物资合计3.4万余元,申请办理特色种养生产成本补助7.95万元,服务外出就业务工人数达到78户146人,共发展39户贫困户开展特色种养项目;三是因地制宜,围绕人居环境整治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支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工作落实,实现稳定增收,增强党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针对党组对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结合每月一次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选派干部的现实表现,全面掌握驻村干部的工作实效。三是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重视对驻村干部的服务保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驻村工作队长爱人需要调剂照顾孩子午餐问题,先后同民政局相关领导沟通,争取支持。落实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的各项制度规定,帮助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3.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6)针对帮扶工作不细致问题
一是把定点帮扶包村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各种资源,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的脱贫目标,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实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定点包村见实效;二是加大定点帮扶和行业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收集整理扶贫应知应会知识,及时向局机关帮扶责任人发放应知应会读本,督促帮扶责任人学习掌握各类帮扶政策,改进扶贫方式,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三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督促帮扶责任人入户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确保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联系户不少于1次,完善帮扶资料,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切实做到“因人、因户、因需”精准施策,以真心换真情,争取群众认可。四是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建立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机制,完善《五级书记遍访行动情况统计表》等走访材料,截止目前,局主要领导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12户,局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22户;五是建立健全特困家庭帮扶情况记录卡,及时记录走访帮扶情况,保证帮扶工作有始、有序、有终进行,使帮扶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
(7)针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滞后问题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对今年脱贫户继续加大产业资金扶贫力度。加强疫情期间产业扶贫组织协调,强化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产业扶贫措施在基层落地见效,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困难。二是落实包村帮扶单位对帮扶村不少于1万元防疫资金物资支持,帮助解决疫情防控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履行包保帮扶责任,积极筹措不低于7万元的帮扶资金,细化帮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2020年以来,共投入2万余元购买米、油等生活物资,开展的“冬日暖阳”活动中;实施临时救助3户共5000元、冬春救助24000元、扶贫公益金7500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及时捐赠防疫资金物资1万元现金及4000元物资,助力黄华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积极摸排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摸清贫困劳动力信息、就业意愿,精准对接,优先解决贫困户就业需求,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协助村两委全面摸清有外出就业意愿人员情况,服务外出就业务工人数达到78户146人;四是通过“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帮助群众参与网上销售。积极帮销帮推,主动对接各类电商平台,加大农产品网上宣介力度。构建完善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产品、参与消费行动提供便利条件,帮助联系村和贫困户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问题。截止目前,局全体党员干部在“扶贫832”平台购买农副产品0.34万元。
三、巩固巡察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上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上下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自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两个责任”,把整改成效与结果运用相融合,坚定不移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实现党性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作风得到改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创新举措,全面巩固整改成效。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加强理论武装,锤炼过硬本领,持续深化整改学习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中发现新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已制发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不打折扣,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问题,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紧紧扭住“学、查、改、立”四个关键环节,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巡察整改、退役军人工作统筹结合一体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和实现全年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检查,持续加强后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倒查问题缺陷,反思问题根源,坚持将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不回流”;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既定整改措施,倒排节点,把握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务求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查漏补缺,把具体的问题,统一到责任担当上去思考、去整改、去落实,不回避、不遮丑、不护短,确保整改问题条条有整改,整改措施件件有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2-2897087;邮政地址:淮河大道北段22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tltyjrj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