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精神,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二)组织领导,扎实整改。迅速成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政治部、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22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
(三)逐项梳理,制定方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四个落实”方面22个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市委巡察办审核后,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九轮巡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四)层层部署,明确责任。要求各责任部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牵头、各责任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周报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五)剖析问题,完善台账。深刻反思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块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六)强化督导,推进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进度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由监察室牵头,进行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整改落实进度一目了然;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部门及时进行批评,要求认真纠正,限期解决。
二、坚决整改到位,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法计划。二是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中,要求班子成员在查摆问题时也要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并一同整改。
2.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定期对年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铜陵法院工作短板。制定《精品案件评选方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三是制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发放管理规定》。四是印发《全市法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安排》及《关于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实施包案分工的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跟踪指导全市涉黑案件审判。强化组织协调,推动解决黑恶刑事案件羁押被告人因疫情影响不能出所参加庭审问题。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同步”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院党组和机关各支部分别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方面内容开展讨论。二是以张坚和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案例,结合审执工作,对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好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具体要求。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能动性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银行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化解金融风险难题,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形成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加强管理,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处置重大金融风险的预案。二是与市发改委建立失信人员数据共享机制,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不动产数据“点对点”查询,实现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的快速查询。三是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各部门联动情况,印发全市法院平安建设考评办法,组织召开打击拒执罪专项协调会议。四是县、区各基层法院相继成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铜陵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五是改进扶贫办法和措施。
5.针对以员额制为基石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干警作风转变,同时加大实时实名通报力度,使用“钉钉”软件作为全院干警日常考勤管理平台。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制定并印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院庭长、合议庭法官权责以及违法审判和违法监督管理行为等情形。三是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活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通知》和《铜陵市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和律师调解员名册》。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四是认真开展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并督促基层法院开展此项工作。五是建立发改案件专项通报制度,审判质效各类通报已进行收集、整理,备考核使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二是加强院风院纪督查力度,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院领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和指导。三是加强督查结果运用,在考核、晋升等相关工作中继续加大督查结果在评价中的权重,适时公开公示考核结果,使广大干警知悉明晓,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7.针对执纪监督职能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院领导分管分工,由院党组副书记分管监察室工作,逐步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监察室的关系。二是严格按规定对信访件分类处理,规范涉诉信访、违法违纪线索核查。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选任15名廉政监察员,明确廉政监察员职责,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及业务水平。
8.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以法院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为重点,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要求,持续抓好查摆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动力。二是监察室与政治部、机关党委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三是针对涉诉信访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实际问题,研究制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暂行规定》,探索建立涉诉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四是按照《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发放管理规定》,与财务部门建立对账工作机制,对案管系统内的不明款进行梳理,分类处理。
9.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完善细化我院公务接待办法,严格审查申报、审核、审批手续,制定《机关节约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10.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我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制定我院机关工会会费缴纳、经费支出、采购审批流程等具体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缴纳比例调整工会会员会费标准,目前已按新标准收取会费。非本院工会会员一律不享受会员福利。三是本着节约高效原则,适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四是对院机关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行业协会缺乏监管问题
一是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收集审判实务中法律适用问题,举办审判业务研讨,指导两级法院审判实务工作。二是根据省高院和我院培训计划,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协会财务于2019年下半年已移交院财务部门代管;协会财务除按协会章程的规定管理外,一切开支均按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开支由协会主管领导审批后,仍需按院财务管理制度报批。四是对法官协会秘书长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我院《财务报销程序规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落实财务“一支笔”制度。二是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加强固定资产及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及时修订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开始施行。四是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审核的项目预算资金,在各个工作节点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14.针对超概算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在项目经费使用上,除按合同约定执行外,还应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项目进度、安全、资金调用全程痕迹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办法和标准,修订完善我院采购办法,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对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5.针对项目拆分规避招标问题
一是核查有关拆分项目招标设备采购情况,并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办法和标准。三是制定我院《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项目采购程序和标准,特别是对超预算项目加强监管。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建、招标、采购等有关法规知识。
16.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规定采购合同必须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生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7.针对班子整体功能和工作合力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落实。建立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督查通报制度,第一时间发布会议决定事项,公开通报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并对尚未落实事项继续跟踪督办。二是于2019年11月13日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三是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审判执行工作,并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调研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四是已对《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修改,通报院领导办案情况。制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暂行规定》,探索建立涉诉信访包保化解的长效机制。
18.针对队伍建设不够优化问题
一是干部调整总结工作已完成并将持续整改。二是院研究室已将2020年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征集工作部署完成。三是加大关心关爱年轻干部力度相关工作已经整改,仍将长期坚持。四是探索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工作正在搜集资料,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
19.针对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参照市委组织部对市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规定,组织科级以下干部77人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二是已于2020年3-4月对干部档案进行自查,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信息和档案材料完整性。内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督促全院干警遵守申报审批规定,上交出国(境)和赴港澳台证件。
20.针对机关党建未能发挥支部主体作用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十条措施》《关于加强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十条措施》,围绕“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功能”已有3个支部申报“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二是制作“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会议记录范例,并发放至各支部,每季度末按规定开展支部台账记录检查活动。实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21.针对工作缺乏主动性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强化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主动作为,印发《全市法院平安建设考评办法》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诉源治理。
22.针对问题整改推动不力问题
一是群力大厦罚没款已收缴到位。二是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强化“三统一”执行管理,加强对辖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三是推进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
三、坚持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促常态长效建设
经过全面整改,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暂时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珍惜和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以整改促进工作开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2658348;邮政地址: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55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44200;电子邮箱:tlfy7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