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宽城区人大常委会,向受到失实举报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石磊送达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告知书》。告知书明确:“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你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希望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2020年8月,长春市宽城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石磊“工作弄虚作假、公车私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等问题。经过分析研判,宽城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石磊平时工作积极认真,特别是疫情期间,主动下沉到基层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表现突出获街道授予的“抗疫先锋”称号;自实施车辆改革后,宽城区人大常委会已无公务用车,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另外,通过向组织部门函询证实,其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一致,不存在不实问题。最终,宽城区纪委监委综合调查结果认定,对石磊的有关举报问题不属实,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其公开澄清。
“真心感谢区纪委监委彻底把问题查清楚,还了我清白!”接过澄清告知书,石磊激动地说,今后将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心和爱护。
近年来,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既敢于亮剑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又坚定不移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长春市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了“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调研、书面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梳理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和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强化典型示范效应,着力加强宣传引导”等对策,不断加大诬告陷害行为处置工作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先后为多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澄清正名,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同时,长春市纪委监委还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性。包括出台了《长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澄清工作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适用情形和工作分工,建立了评估启动、审核审批、组织实施“三项机制”,细化了实施程序,增强了澄清工作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抓住关键点、找准着力点,以处置诬告陷害行为为切入点,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有效开展。(通讯员 孙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