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面对前来调研的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谈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带来的变化,山南市错那县麻玛门巴民族乡纪委书记巴桑措吉感慨道:“以前,我们乡纪委就几个人,有的去驻村、有的被借调,常常只有1个人在岗,如今3名干部全部在岗,一门心思抓监督。”
为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岗不稳定的问题,山南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使用工作机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调整调动必须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同意,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挂职必须经县(区)纪委监委同意,并报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
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为目标,持续深化“三转”,不断突出力量统筹、规范管理机制、传导责任压力,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截至目前,全区697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纪委监察室挂牌组建工作,并选优配强乡镇纪检专干1968名,确保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至2名纪检专干兼任监察员。
“我们要求地市纪委监委把‘三转’作为优化乡镇纪委监察室职能职责的重要方式,纳入全年工作、专项工作、阶段工作重要内容,持续向县(区)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传导责任压力。”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正确规范履职,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镇纪委监察室“三转”整治活动,督促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通过要求县(区)纪委监委全面清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外挂职、兼职等突出问题,深入了解乡镇纪委监察室及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列出不得参与的事项清单,督促对照反思整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主动参照县(区)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与主责主业无关事项,并向乡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察权限等进行明确。
自治区纪委监委成立4个调研组,分赴7个地市74个县区及其有关乡镇调研,针对部分乡镇纪委监察室存在的责任不清、履职不力问题,现场指导和督促有关县(区)纪委监委健全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机制,常态化指导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我们依托监督检查、专题调研,定期汇总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不清、履职不力,特别是未突破‘零线索’的情况及时通报、约谈提醒,不断传导责任压力。”边坝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
“我们很多有益经验都来源于基层,提炼总结后又用于指导基层工作。”自治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规范日常管理作为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有力途径,不断优化协作配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曲水县纪委监委出台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统一使用、管理办法,定期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中心重点工作,统筹调配使用人员。江孜县探索建立乡镇纪委监察室发现问题线索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归口受理、核查处置机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乡镇纪委监察室移送问题线索的接收登记、处置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山南市贡嘎县、隆子县坚持乡案县管、乡案县办原则,对涉及乡镇、村(居)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综合分析研判后,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中拟定专案组人员名单,通过乡镇交叉办案的方式破除人情社会影响。(记者 邓青 通讯员 达瓦央宗 索朗次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