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并就媒体和社会关注问题答记者问。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政治监督,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建立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手册和监督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市、县区两级开展谈话140人次。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长江铜陵段禁捕退捕、打击非法开采江砂和非法采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整治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督促整改问题356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治理,立案审查人防系统干部2人,督促追缴补缴易地建设费6800万元。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处分15人。
二、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保障
强化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参加或组织监督检查1041批次,督办问题整改476项,查处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13起,处理44人;通报曝光2起顶风违规问题。坚持既督又战,监督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任务落实,全市有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防汛救灾、灾后帮扶工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突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和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协助市委完成47项、完成自身“7+2+2”整改任务,全面办结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扶贫领域信访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通报典型案例5起8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主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若干意见》,推动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伞”“网”问题21起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关于直办信访举报中民生领域诉求事项的试行办法》成果,发出直办单95份、核查办结91件。坚决查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协助市委出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9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
四、善用管党治党利剑,上下联动推动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
巩固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完成对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授权巡视。完成十届市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452个、问题线索18件。指导县区开展中小学巡察和重点单位交叉巡察。完成136个村(社区)巡察,提前实现119个市级巡察对象和村(社区)两个“全覆盖”。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行“双交办双督促”制度,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常态化,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立行立改等制度。第九轮巡察反馈454个问题、完成整改446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制度558项,挽回经济损失8753万元。
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开展“增强监督质效,提升治理效能”主题年活动,抓实抓细日常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意见452人次。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谈话3.1万人次,其中市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1.12万人次。稳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2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68件次、初次举报1063件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5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897人次,占总人次的71.7%;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2人次,占18.6%。坚持失责必问、精准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2 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63人。
六、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不断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32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严肃查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红艳,市人防办综合科原科长韩少华等违纪违法案件。全力以赴查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市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755次,参加人员5.8万余人次,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整改问题787个、3320个。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就完善人防系统审批管理制度、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廉润铜都”云宣讲,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镜鉴正己强作风》,编印《忏悔与警示》《酒驾醉驾之祸》等警示教育读本6200余册。会同市委宣传部举办“铜陵廉品”巡回展览,推动建成全市首个廉政主题公园,拍摄《白姜之美、清廉之味》等廉政文化宣传片,弘扬廉洁文化,持续筑牢“思想堤坝”。
七、坚持不断改革创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清单,全年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57次、向市委请示报告42次。制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拓展“室主任上讲台”活动内涵,定期举办“学习工作交流会”。开展向李夏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以案为戒深检视、与廉同行好家风”主题廉政家访等活动。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市34个乡镇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450个村居(社区)配备纪检委员434名。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