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跑官卖官等典型案例。其中,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少敏等人跑官卖官问题引人关注。
2003年年底至2019年春节前,李少敏在担任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洛阳市瀍河区委原书记原锋、宜阳县委原书记谭建忠等43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323.34万元。此外,李少敏为两人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2.6万元。2021年2月,李少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暴露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置党纪国法、组织要求于不顾。河南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等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从查处的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清醒认识到红线底线在哪里、违纪后果是什么,自觉远离红线、守住底线。
从曝光的问题来看,跑官卖官的手段、形式多样。河南省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原主席陈祥恩为在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获得选票,通过宴请相关人员的方式来拉选票;三门峡市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他人或直接向时任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说情打招呼的方式,来为本人或他人谋求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赵海燕姑息迁就的同时,主动接受多人说情打招呼。
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是选人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窗口。通报要求,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有力有效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速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徐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