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一直是日常监督管理的弱点、盲点和难点,为破解这一难题,预防和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探索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规范,会同市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铜陵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通知》,一是鼓励检察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学习教育活动、社会公益和志愿活动,弘扬社会正气;二是规定了“十个严禁”的行为规范,对检察干警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会交往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进行了界定;三是明确了行为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及违反规定所应受到的惩戒措施。
下一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把“六个应当”和“十个严禁”的行为规范作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延伸监督触角,使检察干警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律意识,自觉规范自身“八小时外”行为、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