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肃处理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 34人被追责 区委书记区长被免职

时间:2021-07-26 08:18    来源:廉田网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湖北省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其中,给予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区委书记职务;给予张湾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履行免职程序;对十堰市4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直有关部门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务警告等处分。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事故也暴露了违规建设形成隐患、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业管理混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事故发生后,十堰市纪委监委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个督查组深入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一线,采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行业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外,还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行业治理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见效,该市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当天汇总、当天研究处置意见、当天下发整改通知书、当天下发情况通报,并就整改情况不定期“回头看”。目前,已排查出隐患问题 31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9份,督促整改问题210个,下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11期。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督查和隐患排查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从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落实不力,行业监管责任意识不强,属地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389次,查处相关问题107个,追责问责1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此次事故损失惨重,提醒我们更要毫不松懈地精准监督。”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列入政治监督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反馈、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严格监督保障生产生活安全。(记者 黄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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