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日常了解督促基础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纪监组一行先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安检门岗、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等处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立行立改问题2个,针对存在问题,发督办函1件。
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7月27日和7月29日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院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摸排有关人员情况,进一步布置全院疫情防控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具体可行,总体落实情况较好。但仍存在统一认识不足、诉讼服务中心有个别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正确、执行局门岗不查验安康码、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未佩戴口罩,以及未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落实等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发函督办,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统一好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及时跟进防控举措,适时开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防控不留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