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消息发布后,在枞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学思践悟,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学习“多样化”,领悟内涵。注重“集中+自主”,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领学、科室交流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及时征订《监察官法》单行本,掀起学习热潮。注重“线上+线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监察官法》原文及相关文章,开展专题学习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增强学习实效。
监督“常态化”,提升本领。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聚焦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紧盯政策执行者、惠民资金分配者、农村“三资”管理者三类群体,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等,推进宽严相济更加精准,充分发挥监督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内控“规范化”,强化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系列制度。关心关怀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组织开展“搭暖心之桥、扬清风正气”廉政家访。设立8名特约监察员,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管理“精细化”,建强队伍。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深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对监察官的严格要求化为行动自觉,落实全员培训,突出实战练兵,开展全员测试。对1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探索“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动态考核机制,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