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1+3”监督清单,算清监督“明白账”

时间:2021-12-06 16:30    来源:廉田网   作者:铜陵市纪委监委  

近期,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总结派驻以来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纪监组“监督什么”和驻在单位“被监督什么”问题的解决,制定完善监督清单,算清监督“明白账”。

监督清单按照“1+3”(一份主监督清单+3份个性监督清单)模式制定,包含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能担当作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立案环节、审判环节、执行环节等共计98项主要监督内容。

制定思路上,一是紧扣“国之大者”,找准驻在单位在党和国家大局中的职能定位。二是盯住“重要内容”,找准监督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特色同时,确保发力方向精准。清单形式上,采用表格形式呈现,设置“主要监督事项”“主要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内容栏,使监督内容一目了然。监督内容上,做好结合融合文章。融合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各类文件对驻在单位、驻在单位党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等的要求;同时紧扣驻在单位实际,结合驻在单位工作职责,融合好驻在单位和纪监组的规章制度、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法院系统存在的问题等,使个性问题“个性足”,共性问题也能呈现“特色化”。监督方式上,体现丰富多样。如,通过参加会议和活动、主动约谈、专题会商、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融入式监督、专项监督、过程监督、常态化监督、协同推进监督等,促进纪监组与驻在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始终履行好主体责任,促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协作互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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