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纪委监委把专项整治作为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三级联动,从严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压紧压实粮食购销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截至目前,通过督导推动,全省共发现粮食购销领域问题800个,完成整改438个。
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委巡视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并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工作。省直多部门协同联动、省市县三级做好“室组地”协作配合,持续形成整治合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各粮食主管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力量,适时选择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部分市县进行重点督查。专项整治以来,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先后对金华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地方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到各地粮储公司、粮库(粮站)一线了解情况,对地方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把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近日,在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委涉粮问题第一专项巡视组,进驻某市级储备中转粮库开展延伸检查期间,一名干部选择主动投案。将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密衔接,确保问题查摆一体推进,根据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正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其间,各专项巡视巡察组与纪检监察机关紧密协同、同向发力,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形成有力震慑。
“专项整治以来,省纪委监委共梳理12件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整合办案力量,按照相关‘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的模式,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专项整治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记者 颜新文 孙凯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