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领会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一是突出工作要求,印发提示单。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关于抓实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印发《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作风建设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单》,结合联系监督单位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督促“两节”“两会”期间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的出现。
二是整合监督内容,实地开展监督检查。考虑节前监督项目较多,按照既监督到位又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原则,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节前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和节前送温暖等监督内容进行整合,下沉监督,深入基层法庭、驻在部门结对帮扶村、老干部家中和村民家中等处,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将节前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如,1月20日上午到横埠法庭、汤沟法庭、义津法庭开展监督检查,1月21日上午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对帮扶村枞阳县白梅乡柳峰村开展监督检查等,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对照节前各项监督任务要求,逐一详细了解情况,查看落实成效,明确工作要求,督促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三是加强过程监督,督促落实不打折扣。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1月份以来,已多次对联系监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多次对接了解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保障防疫物资充足情况下,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明确“非必须,不出铜”要求,倡导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干警必须外出情况提出主动报备、做好个人防护等具体要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较好。
四是发送短信温馨提醒,确保要求传导到位。日前,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给驻在部门159名干警发送了廉政提醒短信,短信内容为“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温馨提醒:金牛辞旧岁,祥虎贺新春。欢度佳节时,切忌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法院干警清正廉洁形象。如发现问题线索,欢迎举报!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短信中增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内容,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导到每一位干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