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哪些职责?”“监察机关为解决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可以依法进行鉴定?”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纪委监委组织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等1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闭卷测试,全面检验学习成效。去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全员培训测试14场,1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测试。
强化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是合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培训注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培训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重点推进自办培训。
围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治理”“问题线索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项工作,分别举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专题培训班、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专题研讨培训班。针对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后的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举办市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和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视频直播培训班。市县两级共举办自办培训班65期,共培训5253人次。
突出实干实战,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重点工作,注重在实践锻炼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先后安排39人次到上级纪委及巡视机构历练,从派驻机构、县(市)区选派329人次到市纪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参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等工作。
同时,抽调人员参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和“涉黑案件和重点案件评查倒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以案代训、以巡代练、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相互交流补短板,在实战中充分学习历练,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在实训实战中提高本领,积极破解‘本领恐慌’。”合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通过开设精品课程、现场教学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作者 刘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