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4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涉粮专项巡察意见反馈后,委(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反馈意见整改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我委(局)涉粮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委(局)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我委(局)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委(局)党组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高效推动整改工作按时按序开展。召开党组会议,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反馈的具体问题,落实落细问题整改工作举措。针对反馈4个方面19个问题,制定53条整改措施,形成《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以坚决的态度、实在的举措、建章立制的办法,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见效。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委(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委(局)党组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检查。目前,建立完善制度2项,列入修订计划2项,后期将继续做好“废改立”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 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站位不高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委(局)工作例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会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精神实质,思想认识得到提高,新粮食安全观进一步树牢。二是委(局)党组认真研究涉粮重大事项,深入谋划今年夏粮收购工作、部分市级储备粮储存地点变动工作、2022年市级粮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奖励政策资金补助及优质粮食工程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工作,确保我市粮食安全。三是落实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
(1)关于粮食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粮食市场化收购信用保证基金合作、粮食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预算对粮食产业、应急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帮助相关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普农集团金迈米业仓储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二期项目已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遴选推荐3个项目申报2022年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主动对接央企,协调市领导带队拜访中储粮、中粮等央企,并邀请来铜考察,推进央地合作。2021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多次率队赴京拜访相关央企,洽谈项目合作。2022年7月,市政府领导再次赴京拜访,就粮食仓储及深加工等重点项目与有关央企进行深入沟通对接,进一步推动项目加快合作进程,加速促进落地。在市领导的推动下,中储粮仓储设施项目完成备案。
(2)关于粮食安全储备规模不大问题。
一是“十四五”期间,省级储备计划增储,前期,已对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处室,待增储计划明确后,将加大与省局的对接力度,争取省级储备粮计划指标落地铜陵。二是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不具备启动条件,国有粮食企业仓容未能有效利用。下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一旦启动,将有效利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完好仓容。三是因我市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已达到省政府要求。2022年5月,省政府下达2022年—2025年政府粮食储备规模明确我市不再增加政府储备规模。四是杨家山油脂储备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努力利用闲置罐容开展油脂经营性业务。
(3)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承担应急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新增应急供应网点。目前,基本做到了全市粮食应急网络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突发粮食事件应急能力。二是《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各市意见,省级预案一经出台,及时启动修订程序,重新修订《铜陵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加强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按照定期开展一次粮食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将于2023年开展粮食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年底将派员参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淮南举行的全省粮食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旨在进一步检验粮食应急预案在实战中的应用效果。
3.关于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细化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并纳入委年度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二是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央地对接,协调推进中储粮仓储加工等项目。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发展。普农集团仓储设施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三是深入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1个粮油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好粮油”,2个粮油产品被认定为“安徽好粮油”产品。四是深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通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配套,加大北斗山粮库等储备企业科学保粮设施设备投入力度;鼓励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科学保粮、生态保粮技术探索。五是目前我市落实政府储备稻谷及小麦2个品种,口粮占比为100%,品种结构相对优化。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职能调整转化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粮食工作与发改其他工作的融合,从人员调配、业务配合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提升全委粮食安全“一盘棋”思想。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深入开展粮食安全调研,对粮食安全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三是市委编委下发文件增加市发改委副县级领导职数,专职负责粮食储备和安全监管职责;同时,突出和细化相关科室粮食执法监督职能,厘清剥离粮食业务科室有关粮食执法监督职能,已在政策法规科加挂“执法监督科”牌子,避免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四是加强粮食安全业务培训,主动适应职能和监管角色转变。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进一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目前,市金谷粮油集团公司已完成公司领导层和中层干部轮岗任务。
2.关于粮食安全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已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制发《关于做好2021年省政府粮食安全目标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粮食安全考核省考、市考评分细则,切实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作用。二是及时召开2021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压紧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协调、彰显作用。三是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推动粮食安全考核争先进位,2021年我市粮食安全考核全省排名第九,位列优秀等次。四是提前谋划2022年粮食安核工作。及时制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食安全”考核整改及梳理2022年度考核指标问题短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找准本县、区及本部门存在问题短板,逐一查漏补缺,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2022年度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3. 关于粮食安全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未能严格督促企业执行省储粮食轮入计划问题。
一是市属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加强对《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的学习,召开办公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粮食购销政策,不得提前轮换,坚持做到知行合一。二是加强对省级储备粮和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目前,均完成竞价销售,轮出工作正在进行中,待秋粮上市后,严格督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及时完成省市两级储备粮轮入工作。
(2)针对储备粮轮换工作安排不科学问题。
一是结合储备粮均衡轮换要求,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将计划2021年轮换的市储粮延期至2022年轮换。目前,市储粮已通过省粮食批发市场完成竞价销售工作。二是根据市级储备粮总体规模、品质等情况,已下达2022年度轮换计划,确保均衡轮换和常储常新。
(3)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梳理了2017年我委(局)专项资金构成及使用情况。其中部分专项资金为省粮食局拨付清仓查库费用,无需拨付市辖县区;部分为我委(局)按相关规定比例1%留存市局的监管经费,属2016年结转费用;部分为中储粮铜陵直属库拨付监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应及时拨付给义安区、枞阳县、郊区三个县区,由于当时县区未及时提供拨款收据,经电话多次联系只有郊区及时出具了收据,向其拨付了专项资金。义安区、枞阳县直到2018年4-5月才出具收据,我委(局)及时进行了拨付。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监管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相关要求,按比例拨付至相关县区。三是针对最低收购价监管经费的拨付,制定了拨付方案,及时进行拨付,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
(4)针对储备粮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已对市级成品粮储备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结合我市实际,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目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我市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已经下达,将全面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与动态储备粮代储企业签订合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落实代储监管职责。三是采取例行检查方式,上半年对动态成品粮油进行日常监管达到20余次,确保成品粮油数量真实。
4.关于涉企改革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市国控集团目前已完成市杨家山油脂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市北斗山粮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整合,全面落实“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两分开工作要求;同时,市国控集团已聘请上海念桐企业咨询公司对所属粮企重新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解决职工待遇差异问题。二是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协调粮食质监站体制调整事宜,并形成《关于协调粮食质量监测站体制调整有关问题交办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市粮食质量监测站整体划转至市国控集团独立运行。
(三)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召开委(局)党组专题学习会。委(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时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利用党组中心组、“党日”和自学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党日”活动。三是制定工作要点。制定下发2022年委(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级领导及委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四是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根据发改实际制定制式党内谈心谈话记录本,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范围开展了党内谈心谈话活动,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五是认真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6月6日,委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推进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抓、一起推、同落实。六是扎实开展年度“一述双评”活动。5月5日下午,委(局)召开“一述双评”会议,围绕各自岗位职责、查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七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各科室、委属单位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根据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八是针对原市粮食局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因工作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相关人员,市国控集团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使其接受法律制裁。九是召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身边涉粮案件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北斗山粮库原法人代表庭审现场,进一步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紧盯粮食购销各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
2.关于防范重大风险监管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我市成品粮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市国控集团制定《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内部管控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所属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市国控集团制定出台《粮食出入库损耗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针对委托承储业务以及资金借贷业务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问题,市国控集团已通过司法诉讼解决,并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已下达《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同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使其接受法律制裁。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问题。
(1)关于违规购买理财产品问题。
一是经核实,机构改革后原粮食局并入市发展改革委的账务,已无理财产品利息收入资金挂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汇编》(市财政局2019编印)为学习文本,自觉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2019年原粮食局并入后,已按照我委(局)财务审批程序对相关业务进行审核。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均履行事前申报制度。二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汇编》(市财政局2019编印)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规范管理公务接待和差旅费,严格公务接待和差旅费审核。三是立行立改,我委(局)已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的消防演练补助。
4.关于工作作风严实不够问题。
一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等载体媒体,及时宣传粮食收购、产业扶持等政策。二是领导带队深入调研,今年以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县区和相关企业开展粮食工作调研9次。三是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由于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不具备启动条件,我委(局)积极引导民营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参与市场化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22年,依托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有效发挥放心粮油等应急供应主体作用。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下属企业没有将职工公积金纳入市公积金中心账户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两家企业已经整改到位,并严格执行《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二是从企业内部审计和涉粮专项审计的结果来看,此类问题已彻底杜绝。
(2)关于对粮食代储及加工企业监管检查不到位问题整而不改的问题。
一是结合重新修订的《铜陵市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及省局关于成品粮管理的通知要求,重新修订我市成品粮管理规定。二是截至9月底,采取例行检查方式对动态成品粮油进行日常监管达到20余次,确保成品粮油数量真实。三是组织业务骨干参加2022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动员培训视频会议,对此次粮油库存检查的政策、实物检查、会计账检查、统计账检查以及软件操作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严明制度,将涉粮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努力以“粮食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站在“国之大者”政治高度,坚决落实涉粮问题整改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巩固、再提升,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取得阶段成效的整改事项,坚持不松劲、不减压,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全市粮食储备能力,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学保粮等技术攻关行动。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落实落细保障粮食安全各项举措,坚决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四)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班子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党员干部骨干模范作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我市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2-5880896;邮政地址: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663231522@qq.com。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储备局)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