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浙江省乐清市纪委监委在南岳镇杏湾一村召开了一场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通过核查情况现场说明、核查内容展示、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对村民举报反映的补偿征地款、村财务管理、住房指标等问题逐一“过堂”。两个半小时后,参会的38名村民代表全部投出“信任票”,让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
“当面把问题摆出来,把调查情况晒在阳光下,也为村干部澄清正名、加油鼓劲。”会后,村民们表示会议过程公开透明,大家听得心服口服。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乐清市纪委监委建立“阳光反馈”机制,在以“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件为反馈重点的基础上关口前移,将初次实名举报件一并纳入,督促承办单位在信访件办结期限内以当面、电话、回函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内容与事实出入较大的信访举报,督促到所在基层党组织召开“阳光反馈”会,通报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现场征求群众意见。该市纪委监委注重精准分类施策,根据信访举报的不同类型和反馈效果需要,采取“联合反馈”“通报反馈”“张榜反馈”“会议反馈”等方式,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阳光反馈”落到实处。
此外,该市还将澄清正名工作融入“阳光反馈”,对事实清楚、核查到位、结果明确的失实举报问题公开澄清,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和信访举报环境。截至目前,乐清市纪委监委已开展“阳光反馈”41次。
“我们将‘阳光反馈’融入办信办件全过程,强化全程沟通、积极回应关切、形成工作闭环,努力做到受理反馈让群众放心、进度反馈让群众安心、结果反馈让群众舒心。”乐清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杨淑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