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指出该单位及下属单位公车闲置却频繁租车等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报告只简单说明下属单位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未提及局机关具体整改措施,也未体现解决公车闲置问题的整改成效,我室会同有关方面研判后,拟认定该问题整改不彻底……”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上,第三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了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方联审”拟反馈意见。
据了解,这是烟台市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方联审”机制后,该市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专题审议相关审核意见。会上,各监督检查室依次汇报了审核意见,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巡察反馈794项问题中的48项审核认定为整改不彻底。
巡察整改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重点在监督。烟台市纪委监委机关扛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制定《烟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聚焦责任落实、问题整改、问题线索处置、标本兼治4方面情况,细化确定列席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方联审”机制等11项具体监督措施,构建起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
“为确保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我们还编印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路线图》,让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项工作责任清晰、流程明晰、时限明确。”烟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路线图”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按时间流程划分为巡察反馈、集中整改和长效整改3个板块13项监督任务,逐一明确时间节点、监督主体和工作要求,构建起全流程闭环监督体系。
烟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系统内外紧密配合、贯通联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机关内部坚持“室组”联动,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定期调度,监督检查室会同派驻派出机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等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材料等严格把关、全程监督。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贯通协同和与市委巡察机构的“纪巡”联动,共同开展“三方联审”,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检查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整改事项逐项审核、把关认定,按照“已整改完成”“整改不彻底”“长期坚持整改”3类情况对整改任务作出评价,逐一指出整改不彻底问题,提出加强整改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及时反馈,坚决杜绝“纸上整改”。
“这样一个机制,保证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严肃性,鲜明地传导了压力和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不给‘搞形式、走过场’留空间。”烟台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通讯员 杜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