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云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等,集体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洪建春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学细悟,注重知行合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实干担当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强化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围绕中心,保障发展大局。要推深做实“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围绕争先进位,主动作为、跟进监督,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拉高标杆、争先进位。要聚焦“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做好结合文章,以有力有效监督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严惩营商环境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统筹结合,推动工作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纪委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从严从实开展检视整治,全面排查纠治突出问题。坚持将开展教育整顿与推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要全面梳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各项指标排名,强化分析研判,找准存在问题,以“干就干好”的要求,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