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定期会商快查快结 专项治理诬告陷害行为

时间:2023-11-13 09:47    来源:廉田网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10月26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对张某某诬告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公室主任吕某某案等3起诬告陷害案件的惩治结果。今年3月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诬告陷害行为助长歪风邪气,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鹤岗市纪委监委坚持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一体推动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部门联动、定期会商、线索移交、取证固证等工作机制,定期跟进督办,顺着重复举报、查否线索、澄清问题三条线,共同研判会商,精准分析施策,形成合力,实现线索快移快查快结。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梳理重复举报等异常举报过程中发现,举报人王某某长期向该市市委政法委、市政法教育整顿督导组、市纪委监委举报时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某某,多部门调查后,均认定王某某举报内容不实。

原来,王某某系该市工农区居民,因不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遂捏造事实举报刘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移送给市公安局,经市公安局认定,王某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该市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刘某某澄清正名,并抄送该市司法局党组。

专项治理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1件,公安机关立案33起,给予治安处罚2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市纪委监委留置1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

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廉洁鹤岗”“鹤岗公安政务”等平台,联合向社会公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举报渠道,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6家单位5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通报8起惩治诬告陷害和10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聚焦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制发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十严禁”,明确提出“严禁造谣诬告、构陷他人,拿着杜撰编造的‘材料’恶意举报”,监督推动净化检举举报风气。 

“我们将在严管厚爱上下更大功夫,通过强化与公检法协作配合,精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消除顾虑,让实干担当、敢为有为、善作善成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鲜明底色。”鹤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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