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开展联动提级巡视巡察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枞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枞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根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枞阳县维也纳3好酒店8422室。
(二)邮政信箱地址:铜陵市北京中路1号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4000)。
(三)举报信箱地址:1.枞阳县维也纳3好酒店(连城东路22号)一楼大门外墙;2.枞阳经开区管委会(长安大道8号)办公楼门口东侧;3.连城园区(连湖路)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门北侧;4.横埠园区服务中心(横埠镇王庄路8号)正门南侧。
(四)举报电话:手机:18056216150。
(五)“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0日,其中,受理来访和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