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时失职失责,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日前,枞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既震慑贪念,又警示他人。
基层“微腐败”离群众最近,对群众危害也最深。枞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民之所盼作为行之所向,加大整治基层“微腐败”力度,持续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强化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选取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教育医疗、社保救助、医保报销、住房保障、耕地保护等10个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涉及教体、卫健、民政、住建等7个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中,以“室组”联动模式加强过程管控,督促7个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民生问题,坚持一问题一专班、一问题一方案,确保找准问题存在的症结和原因,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了有偿补课、项目闲置等一批问题解决。
畅通渠道、深挖线索。持续发挥好来访、来信、网络、电话等传统举报渠道的同时,注重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审计、巡察中发现、收集问题线索,认真排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起底涉及“微腐败”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推动快转快办、跟踪督办,破解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依托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2023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2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批次13起16人。
以案促改、净化生态。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微腐败”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点,以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或工作提示函的形式,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善于从解决“一件事”出发,向办好“一类事”延伸,系统施治,以点上问题解决推动面上工作提质增效。同时精选典型案例,分层分行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严守为政之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