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陵市纪委监委聚焦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救助等5个重点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现将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深入整治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对标全市乡村振兴10项重点任务制定监督清单,细化明确6大类66条监督事项,选取12个镇村作为重点关注镇村,对农村“三资”管理、镇村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充分与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督促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对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8478亿元进行排查,全年各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100%。严肃查处一批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贪污侵占、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以及利用项目建设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起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深入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方面突出问题。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座谈汇报、查阅资料、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推动县区对2022年以来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市级对6个部门、12类32个项目进行抽查,涉及资金6.0272亿元,发现发放不及时等问题2个并督促整改到位。2023年,全市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域违规违纪问题5起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
深入整治教育领域“微腐败”。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重点整治违规收取中小学学生学费、住宿费,违规推介商业保险、教辅资料等问题,狠抓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整治,督促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及“阳光分班”制度,严禁高中提前“掐尖”招生和借读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招生录取中易产生的隐形腐败和不正之风隐患。2023年,全市查处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5起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教育领域问题投诉较往年大幅下降。
深入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微腐败”。联动市卫健委、督促医院等部门重点整治在医疗器械、药品耗材采购方面收受回扣、违规收受病人和家属红包等加重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问题,推动廉洁从医、改善就医感受、“三合理”等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市卫健委及下属单位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对住院病人回访、检查处方和病历等方式,进行自查、抽查和检查。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等,统筹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市涉医涉药问题线索展开“清家底”式筛查。2023年,全市查处涉医涉药问题6起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深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微腐败”。督促民政等职能部门依托信息平台强化做好信息比对,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反馈基层摸排核实,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杜绝资金发放中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强核对整治“错保”问题,及时预防死亡人员享受救助和重复享受等情况,2023年经调查核实取消低保待遇2452人,清退死亡社会救助对象1535人。双向联动整治“脱保”“漏保”问题,实现线上多部门数据共享、线下“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等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2023年发生预警信息1473条,给予救助489人次,切实做到“应救尽救”。聚焦“大监督”,阳光救助整治“人情保”问题,对已备案的263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从严审查,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