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充分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护航新征程。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注重常态化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在提升学习质效中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锤炼政治“三力”,在学深悟透中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纪律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是强化监督首责,体现有位有为。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结合全区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谋划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以有力有效的监督协助区委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义安落实落地,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办案理念,彰显主责主业。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任务,深刻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聚焦办案主责主业,责任向办案压实、力量向办案聚集、资源向办案倾斜,切实增强“坚持办案引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牢固树立正确办案理念,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纪律查起,聚焦重点问题,强化精准施策,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实事求是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要以“案件质量提升”为抓手,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等机制,着力加强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和自办案件的查办工作,持续推动办案质效从“有形提升”向“有效提升”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