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更要率先遵守、形成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拧紧党纪之弦,在党纪学习教育的淬炼洗礼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抓好《条例》学习,从严修身正己。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明确言行标尺,提高履职水平,做到带头学纪、严格执纪、模范守纪。要组织好各支部的《条例》学习活动,确保全员覆盖、不落一人;要加大纪法培训力度,聚焦年轻干部等重点人群,针对《条例》使用的薄弱环节,做到精准滴灌;要抓好警示教育,落实“三讲四谈”工作机制,把办案“后半篇文章”做扎实做到位。
服务中心大局,加强监督保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等,跟进开展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聚焦巡视巡察中反馈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民声呼应”等事项,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维护民心民利,推进群腐整治。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群腐整治有机结合,办案中有政治,办案中有民心。要进一步加大线索处置力度,深挖细查、查深查透、逐个治理,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农村供水保障、学生营养餐管理、安置房分配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4+1”项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