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纪检监察干部到新乐镇养老院对高龄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回访,85岁老人张碧芬表示:“高龄津贴已经到账了,镇政府的同志上门帮我办理的。”
此前,纳溪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汇总比对卫健、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数据中,发现新乐镇养老院张碧芬等8名老人应享未享高龄津贴政策。经了解,8名老人均已年满80周岁,符合政策条件,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对高龄津贴宣传不到位,导致其未能享受到津贴。该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完成8名老人应享未享的高龄津贴申领工作。随后,泸州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民政部门和县(区)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登记流程,对存在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等情况的高龄老人,采用主动上门服务或远程视频等方式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泸州市纪委监委选取高龄津贴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小切口”监督事项,将监管责任、资金管理、资金审核发放等纳入监督重点,通过大数据比对、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高龄津贴应享未享、多享多发等现象背后的履职不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推动高龄津贴有序发放、应享尽享。
紧盯高龄津贴个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泸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合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高龄津贴发放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民政部门建立整改台账,举一反三整改应享未享、该停未停等问题,推动建立完善政策宣传、信息比对、信息核查等工作机制,做好高龄津贴享受对象的新增、核销和管理工作。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推动新增符合政策人员6899人、清退不符合政策人员376人,确保高龄津贴发放不漏一人、不多一人。
同时,泸州市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精选“小切口”,条线化、板块化开展“一域一策”靶向监督,纵向贯通市县乡监督力量,横向联动“四项监督”,推动解决问题、从严查办案件、深化系统治理。截至目前,泸州市启动监督事项422个,发现问题线索490件,立案310件、处分13人,推动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发放等方面问题343个,兑现资金275.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