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建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三个深化”为切入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党总支、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异地培训、离职前财物移交等7项内控制度。梳理36项廉政风险点,其中A级风险点25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17条。审慎运用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制度,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实施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全周期监管机制。印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消防验收试行回避制度的通知》,实施竣工验收监督回避制。实行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分离,组建消防审验一室、二室,按照审验分离、项目横向审验交接分办的原则进行分工,同时审查、验收人员定期调换。
深化建廉文化建设。深挖内生廉洁基因,系统打造建廉文化,强化廉洁阵地建设。编印《建廉文化宣传手册》,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协会等功能性党支部作用,通过引导非公企业党建、试点“红色工地”建设等方式,将廉政文化融入建筑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现场。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廉项目公示牌,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和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将廉洁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市共创建“建廉”示范工地130项,其中15项工程入选省住建厅“红色工地”试点。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开展“五一”、端午等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突出对新提拔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履职尽责,全年开展谈心谈话50余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主动监督问责,抓早抓小,对1名同志2024年度考核评定暂定不合格等次,并予以约谈,责令检查;对1名同志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对1名同志2023年度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并予以约谈;对2名同志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直机关纪监工委)









